第212章 登聞

 他這次外出並沒有將李韋帶上,而是讓他在府中等待,卻不想自己就離開這麼一會兒就有問題。

 “黃河決堤,水災爆發,皇上正請官員與皇子們升小朝堂呢!”

 李韋氣喘吁吁的將自己的所見所聞說了出來,想讓上官闕趕緊去宮裡,不然遲到的話又會被御史彈劾。

 上官闕聽到這裡立馬坐不住了,“趕緊走!”帶著一行人急匆匆的過去了。

 剛好此時,他看到街上的馬車也多了起來,都是朝著皇城的方向走的。

 來不及細想牽過馬往前狂奔,但到底是記得主幹路不得縱馬傷人的例子,速度倒也不是很快。

 等他進宮之後,下了馬,這才有空聽李韋細細將事情說來。

 原來,這兩日不是大朝會的時候,因此各位不上朝的官員只需要去當值就是。

 而皇帝正在與內閣批閱奏摺,一行人正在說話,冷不防宮門口有人敲響了登聞鼓。

 這登聞鼓也是晉國的開國皇帝留下來的一個制度,天子門下,只要是敲響了登聞鼓,無論對方是什麼人,皇帝都要面見對方,查看案情,以作決定。

 但敲響登聞鼓也是需要一定代價的。

 為官者敲響,先要革去功名

 ,受十杖,隨後案件才能被受理,並且案件受理後,只有經過一定的篩選,才能直達天聽。

 庶民,需要杖責三十,才能受理案情。

 總的來說,這樣的做法一方面能夠保證皇帝的威嚴,另外一方面也是為受害者做保障。

 提防有些藉此機會作亂的人。

 然而晉國幾十年都沒有人敲響登聞鼓了,無他,晉國即使官員官官相護,也會出現一些壞事兒,但到底沒有人能夠敢真的去敲響登聞鼓。

 畢竟在皇帝看來,自己的治理是有多不好?才能讓百姓冤屈到連衙門也不去,直接上京告御狀?

 所以無論朝野內外,有一種默契,儘量不要給自己找事兒,給皇帝找事兒。

 也正因為如此,登聞鼓已經很久不曾發出聲音了。

 當中午登聞鼓的聲音,牛皮混合著發出了怒吼,這讓原本正在看守宮門的侍衛,不顧自己正在當值的規矩,眼神也望了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