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代郡豐收粟米足趕赴薊城繳稅賦
這段時間,劉和與程昱等人一直在敦促各城播種冬麥。
對於一些執行不力的庸官,或者有二心的豪族,趁機也裁撤更換打壓了一批。
時間很快到了十一月,北方的十一月氣溫已經很低了,7、8度的天氣已經是常態了。
中旬,劉和於太守府。
程昱上前彙報代郡情況:
“主公,所有粟米均已收割,各地田稅繳納,收的粟米236000餘斛,現已入庫。”
東漢末年,政府納稅主要有田稅、口賦、算賦和力役四種。
田稅,顧名思義便是田地產出之稅。
東漢規定田稅為什一之稅,也就是田地產出的十分之一要上繳。
東漢都是以戶為單位,也就是一戶擁有的田地。
一戶一般為5-8人,擁有土地各地不同,多的七八十畝乃至上百畝,少的也有二三十畝。
代郡地廣人稀,所以一戶擁有的土地便多些,能到五六十畝左右。
但代郡土地貧瘠,不似江南那邊土地肥美,故產量不高,往往一畝地也就生產2石左右的糧食。
另外的口賦、算賦屬於人口稅。
口賦是3-14歲的孩子,無論男女,每年要繳納20枚五銖錢。
算賦是14-56歲的成年人,無論男女,每年要繳納120枚五銖錢,商人加倍,需繳納240錢。
東漢一斛糧食在100錢至400錢之間,粟米一般價值200錢一斛。
故一戶的人口又要多繳納約3-4斛的糧食。
因算賦、口賦繳納過多,有不少百姓便依附豪族,成為佃戶。佃戶不入戶籍,不用繳納口賦、算賦。
百姓成佃戶而不入戶籍,就使得朝廷無法徵收這部分的稅賦,這也是後期漢末到三國人口巨量減少的原因。
至於力役,指的是把百姓要服兵役或者勞役,這裡不必多講。
代郡收入了236000石的糧食,算是大豐收之年。
不過別看糧食多,需要消耗的地方也多。
這些糧食中需要繳納絕大部分給朝廷或者州府,剩餘的糧食要支付官員的俸祿以及軍隊的開支,還需要對城池進行維護、修建義倉、道路等等。
往往每年都不夠使用,還需要換著名目,進一步的向百姓徵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