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練槍
現如今,闖破天匯合幾路反王兵圍黑山縣,正是要利索攻下縣城,擦亮闖大王的招牌,招兵買馬壯大隊伍。
路野猜這二闖逼迫潘芙蓉拿出老本來拼,一方面是二闖要想贏的漂亮,兵力確實吃緊了。
另一方面,也有趁著攻城消耗潘芙蓉手下這點“老闖餘孽”的打算。
潘芙蓉的半哨人馬,不過四五十馬兵,加上同等數量的步卒,而且是女兵居多。
之前殺人不眨眼弓馬嫻熟的老爺們幾乎都跟著杜統領去見老闖了。
現如今這半哨人馬,在戰場上只要派到廝殺激烈的地方,隨隨便便就能死個小半。
然而很不幸。
路野和王虎就屬於老闖“餘孽”。
而且,以這世界人們的三觀來看,只要在流民軍中廝混,絕對沒有改換門徑的機會,前景堪憂。
這就是站錯隊的後果。
而路野和王虎,當初為了活命根本就沒有選擇的機會,他們不過是在這亂世中被選擇罷了。
路野搖搖頭,不再多想。
亂世中,拳頭大才是硬道理。
一切均為虛幻,唯有手中刀槍才是真理!
“虎子,陪哥練會大槍。”路野對王虎道,馬上可能要上陣了,他必須抓緊磨鍊自己武藝。
王虎爽快道:“好,大哥,你練大槍套路也快一個月了,可以從頭到尾使下來了,這次你用大槍我用刀盾!”
兩個人出了馬棚,馬棚後面就有一小片土地被平整出來作了演武場,場邊立著架子,擺放著些棍棒刀槍,地上還有一排石鎖。
王虎取了一柄鋼刀和鐵泡圓盾,右手刀左手盾腳下丁字步,氣定神閒站在原地。
現如今他吃飽肚子補足營養,加上一年悍匪生涯,整個人氣質發生翻天覆地變化,站在那裡如悍熊直立,比路野足足高出一頭。
不僅如此,那寬厚的身子如鐵塔一般,眼睛半眯半閉,身上若有若無一股煞氣縈繞,氣質凌厲如一把剛出鞘的利刃。
而路野則從架子上取了一杆比常人還高出一截的紅櫻長槍。
這是一杆舊槍,長槍槍頭依舊寒光閃爍,下面紅櫻早就被往日鮮血染成了褐色,槍桿頭細尾粗,杆子上還有碰撞刮蹭和刀劍磕碰的痕跡。
路野深吸幾口氣,拿起了長槍。
槍刀棍劍為武者四正兵。
戰場上,刀槍尤其實用,其中槍又最霸道,因為其能以長欺短,一寸長一寸強,向來是戰場上王者。
而刀最靈活,一寸短一寸險,是戰場上最重要的短兵。
若是普通兵丁使用槍,則需要組成槍陣避免使用不靈活,露出破綻,靠隊友來彌補缺點。
而高手使槍,要用得如臂使指,運轉自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