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章 律考,我來了!

 律師考試報考的條件最初是大專及以上學歷即可報考。這種條件的設置,引發了一定的爭議。有觀點認為,政法工作具備特殊性,向社會公開,是不是妥當。還有觀點認為,政法工作的專業性是很強的,不是學兩天書本知識,就可以介入的。比如說法院,要想成為審判員,首先要經歷書記員的磨鍊。經過多年的司法工作經歷之後才被允許進入相關工作崗位。而現在,什麼人都可以考律師。甚至有一些人報考之前一天也沒有學習過法律,只是在報考後參加了幾個月的培訓班居然也可以考上律師,也可以從事法律職業。這之前,有學電影的,有街頭擺攤的,幹什麼的都有,這也太不嚴肅了。

 綜合各方面的意見,上報到相關部門。這個時候一位法學泰斗站了出來,發表了一番評論平息了爭議。

 這位法學泰斗說,“在我的眼裡,法律是這個世界最需要公平公正的事物。一個人的出身如何,一個人的工作學習經歷如何,對於法律來說並不是特權與歧視的依據。只是符合考試條件,只要是公平競爭下的勝出,法律都應當認可。也許這個世界,很多行業會限制競爭,保護自己小圈子的利益。可是法律不會,法律只認可公平公正。你是法學生,但連律師資格這個最基本知識的考試都過不去,那隻能說你沒有學好,你不符合法律職業的要求。你不是法律專業的畢業生,但你可以通過這個考試,這說明你具備了法律職業的條件。法律也不會因為你非法律專業而進行歧視。這就是我對法律的理解,一切講究公平公正即可。”

 一切講究公平公正即可,一句話讓所有爭議平息。律師考試考的是基本知識,你有實力過關就好,沒有實力就過不了關,事情就這麼簡單。

 律師考試對非法律專業的考生還是比較友好的。可是,這並不意味著法學生沒有優勢。相對於非法學專業出身的人,法學生經過四年的大學學習,已經具備了基本的法學知識結構。這一點優勢,讓他們在考試中對於考查的知識點更加熟悉,理解也更加深入。

 一個法學生在備考律考時,他可以即時開始科目學習。不需要對那些基本的知識點進行學習。鄭平這樣的非法學專業出身的人就沒有這個學習能力。他們需要對法律專業的一些基本概念進行掌握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