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章 有錢了不起啊

葉楓:“既然有五六個,那你所謂懷疑的對象應該有五六個才對……為什麼你只懷疑我的當事人呢?哼!”(他的聲音突然變得很大)

猶文太稍微往後靠了一點,顯然他被這突如其來的聲音給嚇到了,但是他仍然很冷靜地回答著:“因為死者與被告之間的開房記錄相對而言是比較多的。”

“比起其他五六個神秘人物都要多很多,根據偵緝學的研究報告所指出,被告的嫌疑是最大的,所以我就率先第一個選了他。”

葉楓得意地笑了笑,望向法官,臉上充滿著挑釁的神情質問著:“那麼我只想問你一件事情,在逮捕被告之後,你還有沒有接著調查其他的神秘人物?”

“最起碼有五六個,你哪怕調查一個也可以,問題是,你有沒有去做這些工作?”

猶文太猶豫了,

他朝控方投向求助的目光。

葉楓乘勝追擊:“猶警官,請你立刻回答我的問題。”

猶文太灰溜溜地說:“沒有。”

葉楓:“為什麼沒有?”

猶文太:“嫌疑人抓到了,控方已經起訴他,我想其他嫌疑人不太可能是兇手了吧?”

葉楓:“換言之,當你逮捕被告那一刻開始,你就已經認定了我的當事人就是殺人兇手對不對?”

猶文太:“是的。”

葉楓:“猶警官,我希望你明白一件事,任何一個嫌疑犯,只要法庭未曾對他定罪,或者沒有宣判他是有罪的,他都只能是嫌疑犯,而不是殺人犯。”

“你剛才回答我的那一番言論裡,已經觸犯了《警務人員專業守則》第一百十二條警例。”

猶文太:“如果他不是做賊心虛,他那天為什麼要收拾行李準備出遠門?很明顯就是企圖畏罪潛逃。”

法官提醒他:“證人,請你在法庭上注意你的用詞。”

葉楓:“我的當事人是一名商人,他經常要去其他的國家商談具體的合作細節,你提及到的那天,其實他是準備去北愛爾蘭參加一個財政會議。法官大人,我要求傳上一號證物。”

一張文件通告傳遞給書記員,書記員看過以後,再轉交給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