剎車很及時 作品

第349章 義不容辭

 陸川之所以把這個案子發給孫軍的行動一組,倒不是因為這個案子有歸屬,而是任強那邊現在應該還沒到現場。 

 這兩天行動一組和行動二組應該都沒有什麼大事,支隊應該還比較閒,正好兩個組交替起來,忙一忙總歸是好的。 

 忙活完信息,陸川突然一笑,想起了剛剛的盜竊罪嫌疑人。 

 一米九幾的個頭,長這麼高這麼顯眼,還去偷東西還去犯罪,想藏都不好藏。 

 所以,有特異常人長相的人最好不要去犯罪,比如說臉上有疤,額頭有痣,體型特別胖,身高特別高,長的特別漂亮,亦或者特別醜的。 

 人家一眼就能有印象,三五天都忘不了,警察一問一個準。 

 去年的兩個案子,都掃完了,陸川把時間調整到三年前。 

 這一次陸川選中了一個故意傷害案。 

 以刑偵支隊辦大案要案的這個角度來講,陸川選擇的這個故意傷害案其實並不大。 

 人沒死,但是落下了殘疾,下半輩子只能坐輪椅上。 

 陸川調閱了一下電子卷宗,被害人叫張風志,當年23歲,其實並不是什麼好人。 

 有盜竊前科,還經常打架鬥毆,被拘留過多次。是社會閒散人員,當地派出所的重點關注對象。 

 當然自從瘸了之後,也就不到處惹是生非了,也不是重點關注對象了,支了個早餐攤兒,每天賣煎餅。 

 這種人說實話,瘸了了可能比沒瘸好。 

 腿腳不好,行動不便,生活上可能會有些麻煩,但是起碼不會在犯罪的道路上走下去。 

 否則的話說,說不上被哪天被人砍死或者犯了什麼重罪被關起來。 

 根據卷宗裡的描述,當時打傷張風志的人應該也是和他有過節的閒散人員。 

 案發的時候,現場沒有攝像頭,對方帶了頭套,所以張風志並沒有看清楚對方的臉,也就無法確認對方的身份。 

 好在當時對方動手的時候,打碎張風志膝蓋骨的鋼筋遺留在了現場,警方當時在上面提取到了幾枚指紋。 

 但是兇手使用的鋼筋是羅紋鋼,而且動手的時候力度非常大,指紋破碎扭曲很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