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川淚相思 作品

29.詭跳樓(29) 審訊中(3)





“去紅星小區的警察有兩撥,一撥是負責帶你回來,一撥是負責搜查你家。剛才我接的那通電話,就是負責搜查你家的人,他在你的臥室,找到了屬於黃恩雅的手機。你怎麼解釋?”




“那手機是我偷的。”林心怡很快又給出了答案,“我覺得她手機裡應該有我要的東西,所以那天早上我假裝去廁所,趁教室裡沒人的時候,偷偷回了教室,從她書包裡拿走了手機,避免被人發現,我重新返回廁所,偷偷翻看手機,後來就聽到了一聲巨響,以及尖叫聲,我這才出了廁所,知道了黃恩雅墜樓的消息。”




陳輝驚歎於林心怡的反應,沒想到她竟在短時間內,便想好了說詞,而且絲毫聽不出破綻。




“我們在案發現場發現了一個碎片。”陳輝再次打開手機,點開照片遞了過去,“綠色的,塑料材質,巧合的是黃恩雅的手機殼是綠色的,並且也有摔過的痕跡。雖然比對需要時間,但結果已經一目瞭然。這手機是在案發現場摔的,是你與黃恩雅發生爭執,將她推了下去。”




林心怡的眼睛快速轉動,很明顯在努力思考怎麼應對,說:“不是,我偷拿手機的時候,手機就摔過,肯定是黃恩雅之前就上過頂樓,和什麼人發生過爭執,或者不小心摔了手機,才會……”




“對了。”陳輝打斷林心怡的話,接著說道:“在黃恩雅校服外套的拉鍊上,我們還找到了一些皮屑組織,經過dnA鑑定,確定是屬於你的。案發現場的那枚紐扣,從你家中搜出的手機,再加上黃恩雅拉鍊上的屬於你的皮屑組織,即便沒有你的口供,我們也可以定你的罪。之所以在這裡跟你浪費時間,是想看看你有沒有哪怕一丁點悔意,只可惜你沒有。”




“不是,那些皮屑是之前我和黃恩雅發生爭執的時候弄的。我沒有殺她!”林心怡依舊努力為自己開脫,只是她已經徹底亂了方寸。




“學校走廊裡有監控,你說你從廁所出來,回教室拿了手機,隨後又回到廁所,只要一查看監控視頻,就能分辨真假。”




林心怡沉默了下來,她沒想到警察會去她家,並且找到了黃恩雅的手機,所以對於這個問題根本沒做預設,剛才的回答也是在撒謊,只要調出監控一看,就能識破她的謊言。




“坦白從寬,抗拒從嚴,這八個字從來不是擺設,它關乎你的定罪和量刑,我希望你能想清楚。”




林心怡沉默地看著陳輝,過了許久都未曾開口。




“你是否以為自己是未成年,就不用負法律責任?”見林心怡沒有開口的打算,陳輝接著說:“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如果我沒記錯,黃恩雅被害的前一天,正好是你十四歲的生日。如果你想從輕處理,現在最好跟我們說實話。”




林心怡僵直的身子突然垮了下來,低著頭說:“那是意外,我沒想殺她。”




陳輝聞言鬆了口氣,說:“當時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林心怡不答反問:“陳警官,我想問你一個問題。”




“你說。”




“你覺得我和黃恩雅誰長得漂亮?”




陳輝並未直接回答,而是說:“在我眼裡,你們還只是孩子。”




聽到這樣的答案,林心怡微微一怔,隨即蹙起了眉頭,說:“你們男人是不是都喜歡性感的女人?”




“你們剛滿十四歲,都是未成年的孩子,該想的是怎麼好好學習,而不是這些亂七八糟的事。”




“孩子……”林心怡嘲諷地笑笑,說:“警察叔叔,你知不知道你口中的這些孩子玩得有多花?現在的家長都忙,忙得腳不沾地,忙得不著家,只留你口中所謂的孩子在家,他們想怎麼玩就怎麼玩,有的一對一,有的一對多,有的甚至多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