懶豬 作品

第510章 :來自泰森的提示

 泰森搖了搖頭,道:

 “無罪!”

 “因為這些人並沒有行動,你不能說他開著車子跟蹤一下,就一定要綁架吧?”

 “這幾個人的確是有著案底的,但是有案底並不代表他就一定會犯罪的,這些東西是在法律上站不住腳的。”

 “除非他們行動了,否則我們將他抓進去,最多也就是拘留個24小時,然後還是將他們給放出來,不過我不建議這樣做。”

 “用你們華夏人的說法,這叫打草驚蛇,所以這樣做的結果就是更加的被動。”

 李健是不太懂法律的,但是基本的法律他還是懂的。

 舉個簡單的例子,殺人和殺人未遂,或者說只有殺人的動機,這三個罪行雖然說都跟殺人有關係。

 但是犯的罪並不是一樣的,殺人嘛,這個很好理解,簡單的理解為就是將目標人物給殺害了。

 殺人未遂,這罪名就要輕很多,可以理解為想殺的人他沒殺得了,但是他的確付出了行動,只不過沒達到目的,或者說只是將對方給擊傷。

 那麼這個罪名和殺人就不是一個罪。

 最後一點殺人動機,從某些方面來說,這個是沒有罪的,就像兩個人吵架一樣。

 其中一個說我想殺了你,他也的確是想殺了對方,甚至所有人都知道這個傢伙的確是想著殺人。

 可是這個人既沒有殺人,也沒有付出殺人的行動,只是口頭上說說,那麼這種人他是沒有罪的。

 就像現在這種情況,對方的確是想綁架,但是並沒有綁架成功,甚至都沒有實行綁架的計劃。

 那麼只能說對方有這個目的,有這個動機,但是有動機它不是一個事實,他不受行為的控制,那麼自然就沒有準備。

 李健此時腦袋有點大,早知道就給對方一個機會好了,現在黛麗絲的安全的確不成問題。

 可是這個隱患一直存在。

 “泰森局長,那有沒有辦法讓他們……”

 李建話說一半,然後做了一個抹脖子的動作,這個動作可能就是世界通用手法了。

 泰森自然明白李健的意思,說句實話,他是不贊成這種做法的,畢竟這是犯法,更何況他的這個身份也不能說出這樣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