徒文快印 作品
第60章 劉師詩:給你十萬,我要證據!
狗仔大王消失,取而代之的是百事通、百曉生卓偉。
風行工作室,也成為最大的秘密基地。
整個工作室已經不侷限於爆料,信息成為了風行工作室最核心的運營方式。
卓偉:我們不是狗仔,只是信息黑料的搬運工!
……
這邊,俞明並不知曉此事,亦沒想到劉師詩真的有那麼大的勇氣,去做這件事情。
此刻的他剛剛美美一覺醒來。
一看手機,銀行提示資金到賬,客串出演的那兩三萬塊錢已經打到了他的卡上。
同時,寧昊針對歌曲版權的問題,也給了回話。
一口價,四十萬。
這個價位,只能說仁者見仁智者見智。
眾所周知,一首歌的版權有很多,歌曲的伴奏、也既是曲子算一個版權,就比如後來老舅那首播放量破億、爆火的《野狼disao》,這首歌的伴奏就是購買的。
其次便是用作商業形式的翻唱,這個也算版權。
再就是買斷,類似音樂平臺直接一口氣將你這首歌全盤買下,這個東西直接就不屬於你,這也算是版權。
最後,就是一首歌的影視版權。
影視版權唯一特殊的一點就是,一旦有人買了這份授權,另外一人就不可以再買,必須保證這個是獨家的。
這也是為什麼所有電視劇電影,主題曲和插曲等等各不相同,明明以前那麼多經典歌曲,但就是不用的原因。
寧昊購買的就是《去大理》的影視版權,獨家,所以出價要高一點。
不過,四十萬,對於俞明現在的身價,無疑是有些高的。
畢竟就論俞明目前作為歌手的影響力和名氣而言,顯然是不值這價的。
其中多多少少有點投資,雪中送炭的意思。
俞明自然也明白,這四十萬不僅是四十萬,更是一份人情,但是他也沒有拒絕,畢竟人情這東西本身就是有來有還的。
除非說你不打算跟這個人共事,要跟他劃清楚界限,該是什麼就是什麼。
略微思考了幾分鐘之後,俞明便給寧昊發送了個ok的手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