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工程兵子弟 作品

第280章 被過度規訓的公檢法

 警察不敢打人。曾幾何時,大街上一句“警察打人了”的叫喊,就會招來一場輿論風波。其實從全世界的視角來看,沒有哪個國家的警察是不打人的,阿三的警察隨手帶一根棍子,又不是打狗棒,不就是用來打人的?米國的警察一般不打人,但一旦打人就是“清空彈夾”。 

 關鍵要看警察打的是什麼人,現在大家抖音刷多了,經常能看到高鐵上霸著座位就是不起來的人,不接受酒駕檢查開著車橫衝直撞想逃跑的人,不使用點武力,他們就乖不起來。 

 警察是維護社會治安的重要力量,警察的工作需要面對各種各樣的危險和挑戰,有時候需要使用暴力來制止犯罪行為,我們需要防範的是暴力執法和虐待當事人的情形,而不是規訓警察不敢打人。 

 檢察官學會交易。對,我想說的是認罪認罰,認罪認罰制度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願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認指控的犯罪事實,願意接受處罰,並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的制度。 

 認罪認罰制度是為了鼓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願認罪認罰,減輕司法機關的工作量,提高司法效率,這也與我們的“坦白從寬,抗拒從嚴”刑事政策相符合,絕對是一種好的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