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漢江尾 作品

第78章 抉擇

目前的《藝人真人秀》一共就播出了兩期。

周孝愚在節目組展示出來的原創曲子有四首,分別是《東風破》《紅馬》《滄海一聲笑》和《前世今生》。

這四首曲子在系統空間中的授藝老師口中都是另一處時空地球上的流行曲子,能被當成範文用在講課中的那種。

周孝愚是肯定不想賣的。

如果說他當時之所以答應金全功和紅姐的請求,為女團那邊編曲編舞,那是想試探一下地球上的流行舞曲會不會在藍星上流行。

同時也有幫一下紅姐和女團的意思。

但現在則沒有這個顧慮了。

因為《藝人真人秀》播出了兩期,擺明了他在裡面演奏的曲子有火的跡象,很受聽眾喜歡,這個時候賣出去那就是腦袋有坑。

而且,周孝愚在當時簽訂合同時留了個心眼(聽了系統空間中老師的建議),在合同中明文規定,周孝愚加入公司後所創作出的曲子版權和公司各一半。

但是他在加入公司前創作的曲子,版權完完全全的歸屬於他。

這一點白紙黑字,毫無爭議。

所以周孝愚在《藝人真人秀》節目組展示出來的諸多原創曲子中,只有《前世今生》是加入公司後創作的。

現在,隨著綜藝節目的小火,他才是最大的受益者。

只要這些歌曲的版權捏在他手中,以後就能獲得源源不斷的收益,細水長流,總比一錘子買賣賣出去划算。

何況現在的歌星所處的環境和幾十年前大不一樣了。

幾十年前歌星主要靠賣專輯、開演唱會和廣告代言來賺錢。

現在環境決然不同。

實體專輯變成了電子專輯,中間多了一個音樂App分錢,而且人家還掌握了絕對的主動,幾乎壟斷了所有的銷售渠道。

如果版權不完全歸自己,中間還有個經紀人公司分錢。

最後交完稅,落在手中其實沒幾個子。

至於開演唱會,對於周孝愚來說暫時不用考慮,除了少數幾個大歌星和天王外,其他所謂的歌星開演唱會基本上都是賠錢。

毫無利潤。

剩下最後一個賺錢項目,就是廣告代言了。

對了,還有一個,上綜藝撈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