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蹊先生 作品

第六章 河裡的酒鬼

廟小妖風大,池淺王八多。越是野蠻的部落,越需要對其進行文明教育。開化蠻荒之地,是非常重要之手段,亦是非常必要之方式。若干年過去了,魯迅先生心目中的理想境況遲遲沒有出現。委婉一點說,沒有大面積出現。

只要人多族大,就可以天不怕地不怕。只要抬頭能夠看見自己村寨的樹梢,就可以壯膽了,就有底氣了,怕個鬼。龍陽郡流行著這種說法。所以,此地的農村文化,農耕文明,皆帶著明顯的家族文化烙印。這是最原始的烙印。

在白膏河附近,吳德仁有一定勢力。這股勢力是指他的直系親屬有權勢,其族大人多,龍陽郡各個衙門口都有自己人,行起事來,暢通無阻。十分讓他人羨慕。但說起他自己的小家庭,只能用生活艱難來形容,就連外族人看來,也著實不易。箇中心酸,更是外族人無法得知的。

譙州古龍井酒、高壚酒等皆為合安名酒。譙州是平原地帶,農耕文明時期,乃古兵家必爭之地。三國時期的英雄人物轉戰東西南北中,大致方位都是圍繞著譙州戰來戰去,打來打去。這些英雄人物帶兵打仗,勝利凱旋時,必喝譙州古龍井酒或者高壚酒。

這兩款酒屬於濃香型,從40°到60°不等。正是因為此故,龍陽郡人喜歡喝酒,好酒成風。平時三五好友一聚首,必須喝個痛快。紅白喜事,餐桌上堆滿白酒才是正常。

譙州人本來就喜歡鬥勇,能用拳頭解決的問題,絕不浪費嘴皮子。其中尤以龍陽郡的人最為典型。

酒壯英雄膽,喝個二八盅,吵架打架的事情時常發生,不足為怪。今天喝酒吵了打了,明天照樣一起接著喝,因喝酒產生的矛盾與不快,必須用另一場酒局解決,好不暢快。

於是斗酒拼酒的事情便時有發生,你喝一斤,我必須喝不少於八兩,不然就是不給對方面子。斗酒拼酒的結局基本是兩敗俱傷,喝出人命的事情一年到頭定會出現兩三例。

龍陽郡人常常將酒場比作戰場,兩軍相逢,勇者勝。猜拳行令,聲音直衝雲霄,氣勢不倒。即使喝醉了,仍然叫嚷著喊道:“扶我起來,我還能喝半斤!”

其實不是如此,真正的酒場猶如賭場,從來就沒有獲勝的一方。

龍陽郡人皆喜歡喝本地高壚酒廠生產的散裝酒。

過去的散裝酒同樣是糧食酒,原料是高粱、紅薯、稻穀、小麥等。糧食精,喝多了不傷身,招好酒者喜歡。

關鍵是散裝酒的價格便宜,起初是八毛錢一斤,後來漲到每斤一塊二、一塊五、一塊八,商家用或五斤或十斤的塑料桶裝起來賣,很受老百姓歡迎。

後來,高壚酒廠追求利益最大化,更注重包裝了,不賣散裝酒了。賣散裝酒的都是高壚鎮小酒作坊裡生產的酒,味道雖不如高爐酒廠的酒好喝,但仍然是糧食酒。

再往後,不記得從何時起,食用酒精出現了。散酒全變成了酒精勾兌的酒,便宜是便宜,但喝過之後,頭痛、口乾,醉倒之後,兩天醒不過酒。如此以來,喝散酒的人自然越來越少了。

吳德仁的父親是個酒鬼,每餐必喝,每喝必醉。整日裡東倒西歪,醉醺醺的,與他對面說話,都能感到一股酒氣撲面而來。因此緣故,十里八鄉,他倒也是很出名。

以致後來多年,上了年紀的人,講到吳德仁,還要提其死去的父親。也不知道吳德仁的酒鬼父親是否進到天堂。天堂裡的美酒應該喝不完吧,那可是真正的瓊漿玉液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