塵太虛 作品

第三百一十九章 罪詔於燕

紀雨馨與姬雛,不喜活人陪葬,便以聖決司殘害的太監與宮女等人,作為陪葬人員,也算合乎禮法。

各種物品等等,一切從簡,那也有數百馬車。

許多太監,手持的各種喪葬物品等,浩浩蕩蕩,也有數千人。

國葬之禮,再是從簡,那也比王爺等人的葬禮,要大上許多倍。

國葬禮隊,出皇宮後,便向燕京城北門行去。

燕國皇陵,位於燕京城的城北,十數里外,大山之中。

就算浩蕩隊伍,加快腳力,也需許久之後,方能到達皇陵。

因為一切從簡,除燕國皇族與官臣外,各方勢力,只送葬禮,無人參加。

谷魚雖然與紀雨馨,算是道侶,但因姬燕過錯,導致親人被害,他也沒有參加國葬。

葉鴻靈、洪四叔、葉珠等人,同樣並未參加。

超級宗門宗主,長老等高層,已知姬燕死因,也未派人前往。

各大小宗門,見超級宗門,並無動靜,自然也無動靜。

國葬結束,次日早朝依舊。

雛帝為完成先帝遺詔,代其擬旨,向天下自檢,朝堂之上,由太監宣讀罪己詔。

罪己詔大概內容,便是朕以涼德,纘承大統,意與天下更新,積祖上之德。

不期倚任非人,遂致邪教禍亂,害吾功臣大帥,及其名將耳……。

朕愧於功臣,愧於天下,繼帝賞罰明速,以此為戒……罪詔於燕。

太監宣讀完後,收起罪己詔。

太監又恭恭敬敬,彎腰伸出雙手,接過雛帝手中,另一份聖旨,當堂宣讀。

以鎮國大元帥古戰功績,封其為一字並肩王。

世襲罔替,贊拜不名,入朝不趨,劍履上殿。

封霍亭將軍,為霍國公,程威將軍,為程國公,黎樺將軍,為黎國公,宏力為宏國公,可世襲罔替,子孫有才者,皆可入朝為官。

封左衝芝,為左國公,可世襲罔替,子孫有才者,皆可入朝為官。

封代將軍陸臣,為陸國公,升為大將軍。

以及當年有功,被迫害的將軍等人,皆有封賞,同樣子孫有才者,皆可入朝為官。

等太監宣讀完封賞後,左衝芝主動提出,辭去監政一職,退隱於燕京城左府,頤養天年。

他卻因紀雨馨與姬雛相求,只得暫留監政官職於身。

他卻堅持退隱於燕京城左府,不再處理朝政。

若是燕國有大事,他再出山輔助新皇。

此時已定,太監繼續宣讀聖旨。

免去袁榮尚書令之職,升為丞相,免去左玄禮部官職,升為尚書令。

禮部尚書,仍由鍾雎擔任,免去魯斌刑部尚書之職,升為御史大夫。

因失職之罪,免去李源基、姜巍、高漢良,三人之職,打入天牢。

三人親屬,不受牽連,子孫不得入朝為官,貶為庶民。

五皇子姬朝,因勾結聖決司,謀權篡位,剝奪皇族之位,即日推至菜市斬首。

其子與親屬,貶為庶民,不得入朝為官。

太子之母,原皇后因善妒,陷害豐餘公主之母,貶為庶民,打入冷宮。

五皇子姬朝之母等人,同樣被貶,打入冷宮。

至於二皇子,三皇子,四皇子等人親屬,秘旨自然貶為庶民。

該打入冷宮者,便打入冷宮,該如何處理,便如何處理。

太皇太后,因年事已高,免去後宮所有事務,仍居長壽宮,頤養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