曉苗 作品

第151章 姐弟相認

 “爸,那後來呢,我姐咋又回到了臺島,而我卻留在了大陸?” 

 “三年後的一天,那天是傍晚的時候,熊參謀一身商人打扮他又來到了我家。他對我說,你爸洪文勇準備從緬甸轉道香港去臺島了,他是來洙溪村接你和你二姐的。那年你三週歲了,就像你兒子歡歡這麼大,你姐已經八歲了,剛上了半年的一年級。可那天你正好發著高燒,到鎮衛生院查出來是肺炎,連續五天都要打消炎和退燒針的,你當時一點力氣都沒有,路都走不動。我和你媽張淑華堅持不讓熊參謀把你帶走,怕你在路上有生命危險。就這樣,在萬般無奈的情況下,熊參謀沒再堅持,便留下了你,把你二姐雪兒帶走了。熊參謀當時他說了,說過一段時間他再來洙溪村接你,可這一等就整整等了二十五年。現在你二姐來了,你能不見她嗎?不能的,你親爸親媽當時也是實在沒法子才把你扔在大陸的,但凡他們有點辦法的話,他們一定會再次派人來接你的。再後來,我就把你的戶口給報上了,因為當時我已經是大隊書記了,我有這個權利。 就這樣,你就成了我的三兒子。當然,村人年紀大的人都知道你是我三弟的兒子,年輕的人都不知道,家裡面除我和你媽外,你大哥大嫂、二哥二嫂都知道你是誰,但你小弟洪兵不知道,你老婆洪曉梅也不知道你的身世,當時你和你姐來洙溪村的時候她還在蘇陽城裡呢。爸不能讓旁人知道你的身世,也在壓制著知道你身世的村裡人。在“文革”時期,如果你的身世被暴露的話,你根本就上不了高中,別說上大學了。超超,你知道爸為什麼不讓你去當兵嗎?因為當兵的政審很嚴,你是過不了那一關的,萬一你的身世被人舉報了,不光當不了兵,恐怕在洙溪村連頭都抬不起來,呂凱就是個榜樣,他如果是貧農出身的話,他會進監獄?他會被判刑?不可能的事,他早就當上了兵或上了大學了。超超,你現在知道爸的用心良苦了吧!你小時候老是做夢,老是在夢裡見到你的親姐姐,現在好了,你姐終於來了!開車,我們回家,去見見你姐姐吧!” 

 我一切都明白了,是爸爸媽媽,我的哥哥嫂嫂保護了我,還有洙溪村的老人們保護了我,我暗自發誓,今後一定加倍報答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