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程若 作品

第50章 新生啟新程

 “安寧公司的那份是偽造的!” 

 聽完李珊此話,李珊才發現陸老的眼中有了些許的波動,“哦?怎麼說?” 

 “因為原件我拿來了,陸老想看嗎?”說著李珊從公文包中拿出保存完好的一封信件。 

 但沒想到陸老依然一副“我自巋然不動”的架勢,“那怎麼證明你手中的這份不是偽造的?現在外界都在傳原件你早已給了安寧公司。” 

 李珊沒料到這個陸老怎麼如此難搞,這要怎麼證明哪一份是真的?能鑑定筆跡的人現在已經是一抔灰了……相信安寧公司也是這麼想的,所以才敢大膽地偽造證據去舉報,就算李珊拿出了原件又能如何,誰能證明哪一份才是真件?畢竟寫信的人已經死了!李珊沒想到因為自己的一時大意,現在居然使自己落到了如此被動的境地,突然李珊想到既然陸老凡事都知道,那是不是也早就知道了安寧公司提供的舉報信的內容,不如? 

 “那不如陸老先告知李珊一下,安寧公司提交的那份舉報信的內容是什麼?” 

 陸老彷彿早已料到李珊會有如此一問,只見李珊話音剛落,陸老毫無動作之時,就有人從側面遞過來一份信件,李珊知道這份也一定是謄抄版,來不及感嘆看來真是沒有秘密啊,就趕緊閱讀了起來。 

 讀完李珊終於知道安寧公司打的是什麼算盤了。原來癥結是出在那個上面。 

 後來李珊又和陸老交談了一番,陸老同意開庭那天會派人到場。 

 終於到了谷安醫藥眾人開庭庭審的那一天, 

 “尊敬的合議庭成員,滬市檢察院依法行使國家公訴權,指控谷安醫藥公司白淑清……中心醫院劉崢等人犯非法買賣人體器官罪、故意殺人罪,事實和證據如下:……” 

 只聽旁聽席上聽到公訴人說到“故意殺人罪”時一陣騷動,畢竟醫院參與殺人的話,那公眾還有什麼安全可言? 

 “下面請被告人發表辯論意見。” 

 “倒賣人體器官我承認,但是我沒有殺人!” 

 “還有其他要說的嗎?” 

 “其他的同辯護人的辯護意見。” 

 “下面請辯護人依次發表辯論意見。” 

 “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我方被告人白淑清關於公訴機關指控的非法買賣人體器官罪在未被採取強制措施時就已認罪,符合自首的條件,應從輕處罰;為辦案機關提供抓捕其他同案被告人的線索併成功抓獲同案其他被告人,符合立功的條件,應從輕處罰;至於公訴機關指控的白淑清犯故意殺人罪,查看公安機關的訊問筆錄就可知,自始自終白淑清都不認罪,剛才根據公訴人宣讀的事實和證據部分得知故意殺人罪指控的證據依據是因為一封死刑犯的舉報信,舉報信中稱該名死刑犯因參與了非法摘取腎臟致人死亡後為逃避責任逃跑,後被王家夫婦所救,為贖罪一直彌補王家新生兒王老二。但根據我方調查核實,死刑犯是因為運送已摘除的腎臟過程中發生車禍致人死亡後逃跑被人所救,後得知其未婚妻因為他久久未歸家,導致流產並和他分手,他將對於孩子的相思寄託在了王家老二的身上,才是他對王家老二如此不同的真實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