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飛的雲朵 作品

第404章 殺了養父的少女18

 青雲在莫城機械製造廠期間收到了楊烽樺的電話北海道人賠償了青雲二百萬耶梅利卡幣,也就是一千二百萬四海幣,青雲還是很驚訝的,沒有想到北海道人還能賠償這麼多,看來軍部的律師業務水平很強。青雲將這筆錢全部捐給了貧困助學基金會,讓這些基金會里面的人把錢落到實處,她那邊有律師會對這筆錢的去向進行查實,如果出現了挪用或者貪墨,那麼別怪她提前沒有說清楚,讓他們去大牢裡面踩縫紉機。後續青雲也有空的時候也在關注這筆錢的走向,沒有想到還真有人敢挪用她的錢。 

 青雲看有個項目花了五百萬,青雲順著這五百萬的項目走向,看了一下資金流水,上面標明是寫了某一個山區的小學,一個學生每年能有一萬塊錢,按道理這個一萬塊錢足夠一個小學生上學的花費,但是實際到小學生手上的錢只有一千塊錢。青雲查了一下剩下的錢都進去了理事長和副理事長的賬戶裡面,他們的賬戶裡面還有大額的流水進賬,當然個人存款、妻子的存款和孩子的存款都是九位數。如果說一個基金會理事的工資能達到九位數,放眼國內,是沒有這麼高的待遇的。 

 當然青雲又去查了這個基金會所有的人,發現這就是一個貪汙的窩點,所有人都參與了貪腐或者挪用。青雲直接打電話給楊烽樺將事情說了,楊烽樺也非常氣憤,他們辛苦爭取的錢就是為了幫助貧困學生的,沒有想到都進了這些人的口袋,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楊烽樺通過軍部,直接將證據轉交到了警察局。警察動作很快,第二天就把所有人給抓起來了,他們的妻子和孩子會被接受審查。 

 不久以後他們都吐露了貪腐的金額,有些都超過了兩億,真是膽大包天,最後判刑是死緩,其他人按照貪腐金額的不同分別是十年或者五年以上的處罰,並上繳貪腐的錢。 

 經此以後國家對所有的基金會人員都進行了監督和審計,如果有發現貪腐,直接是從重處理。 

 青雲畢業以後就被楊烽樺直接招入他的實驗團隊裡面繼續做各種項目,比如說戰鬥機、運輸機等,當然青雲也會自己開展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