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3章 承包漁場

 自己問過後,才真正瞭解了一些細則,可以說,這次也算是林彩蝶的一個機會。 

 原來之所以在前海村搞承包,其實也是省農業廳、省水利廳和科技廳聯手搞的一個試點。 

 不僅僅是在峽灣地區,還有其他市也有海域再搞。 

 而之所以直接開始承包也是因為在國營漁場直接實行新試點,會影響漁場的收入。 

 這種國營漁場都關係著很多漁民的生活,不好大動干戈。 

 而試點就是可以選擇農業廳提供的專屬魚苗搞專屬養殖。 

 這裡還有一個不同,就是如果參與到部分海魚的人工育苗研究中,還能再給予支持。 

 比如你選擇第二種承包方式,正常每年是要交500元的承包費,以及每月定向收購1000斤漁獲的。 

 但是參與了育苗工作,就可以免去漁獲的定向收購。 

 而且,育苗成功後可以率先開始養殖。 

 林彩蝶又問了承包費是怎麼交。 

 縣裡的一個工作人員解釋:“承包合同簽訂後,每年一交承包費,規定的時間是每年的11月1日--12月31日交下一年的承包費。這個不能超時,超過時間不交是要收回承包權的。” 

 林彩蝶點頭表示瞭解。接著又問了些自己想了解的,也都得到解答。 

 老王書記看林彩蝶問的這麼詳細,就用一種嚴肅的神情對著她。 

 林彩蝶感覺有些哭笑不得。 

 這老王書記的意思明顯是在提示你。也就是他眼睛受傷用墨鏡蓋住了,要不然林彩蝶感覺會被威脅凝視。 

 畢竟是上邊指示的工作,他不好直接阻攔,但是村裡人這邊他也不會鼓勵。 

 尤其是林彩蝶,還是他比較順眼的晚輩,現在居然想承包漁場,他可不得給個提示嗎。 

 林彩蝶只能感謝他的好意,但是要不承包,也是不可能的。 

 “那個,我承包一塊吧。” 

 聽到她說,老王書記直接皺起了眉頭。 

 但是他也不能說別的,於是提醒了一句:“小蝶丫頭,你和父母商量了嗎,要商量好了再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