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真大佬在星際時代 作品

第113章 潘氏父女的結局(下)

  潘敏麗公司在建立的時候曾經有過一個股權登記,潘敏麗只佔了50%的股份,剩餘的部分都分給了那些參與眾籌的網友們,也就是說這些網友也要承擔一半差額的補倉。

  按照聯盟民法規定,欠錢無力償還的是要用有期徒刑來抵減的,並不是所有人都有潘俊那樣的寧肯坐牢也不還錢的覺悟,所以網友這塊金融公司就會收回一部分損失。

  其次呢,金融公司全部的損失都來自於潘敏麗金融賬戶持股的浮動虧損,只是浮動虧損的比例過大導致市值不足以償還借款了而已。

  這個浮虧來自於宋翩前和基金經理之間資本較量的結果,和上市公司的基本面沒有任何的關係。

  通俗一點說就是上市公司的運營沒有因為股價的突然暴跌而受到影響,嗯……如果繼續是潘敏麗持股下,未來唐氏集團倒是有可能對這家上市公司進行商業封殺,可現在持股人已經變更為金融公司了,這點小風險也沒有了。

  在上市公司本身運營沒有受到影響的條件下,股價的暴跌一定是暫時的,只要等過了這段時間,股價必然會進行修正,慢慢回到它原本的價格,而這個時候即便金融公司持有的股票不能回到最高9000萬的市值,回到4000萬的本金問題是不大的。

  這樣一算,金融公司只要能長期持有股票不進行減持,最終金融公司在潘敏麗這一單生意上還是能夠獲得超出利息收入的利潤。

  這也是當初金融公司在詳細瞭解了宋翩前未來計劃之後決定放款的根本原因。

  很快,那些支持潘敏麗的網友就都收到了法院發來的傳票,金融公司把他們作為潘敏麗公司的股東給集體起訴了。

  還沒從美夢中醒來的網友們被兜頭一盆冷水澆的是透心涼,他們完全不能理解自己是如何揹負上2000萬貸款的。

  不能理解不要緊,法院會很詳細地告知大家這筆欠款是怎麼來的。

  潘俊和潘敏麗這一次面對的不再是柔弱可欺的許冰鈺了,他們面對的是同樣認錢不認人的金融公司。

  要麼還錢,要麼坐牢,這是金融公司給他們的選擇。

  潘敏麗可沒有當初潘俊的那種覺悟,她死也不願意坐牢的,她變賣了當初說還有貸款沒有還清的那所豪宅,又把自己這些年購買的那些奢侈品都掛在網上變賣了,最終把欠金融公司的錢還了七七八八,剩餘的部分她也和金融公司達成了諒解,在未來的時間內慢慢償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