宦海官途 作品

第1574章 賤賣國有資產

  “第三,負責具體談判的不是我,我沒有直接參與價格的談判。”

  “第四,這個事縣委書記元少軍同志也一直參與,而且最後拍板決定的也是元少軍同志,而不是我。另外,這個結果是經過宜安縣縣委常委會審議通過並且一致同意決定的。”

  秦峰條理非常的清楚,一條一條地說著,把自己的責任摘的乾乾淨淨。

  元少軍在最後階段為了刷存在感,強行介入了瀚宇酒店的事,所以秦峰這個時候自然得把元少軍給拉出來擋在前面。

  “我不知道這些舉報者為什麼要把矛頭都對準我,先不說這個過程當中存不存在問題,即使存在問題,作為縣長我自然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但是這個事是常委會研究決定的,縣委書記元少軍同志親自拍板,我只是一個執行者罷了,並不是決策者。”

  “另外,我再向幾位領導解釋一下為什麼投資了一個多億的項目最後只賣了六千五百萬,我打個簡單的比喻吧。”

  “你有個手機,你花五千塊買的,現在不想要了,想要賣出去,是不是隻能當二手手機賣出去?二手手機賣出去還能賣出新手機五千塊的價錢嗎?”

  “更何況你這個手機還是個半成品,別人還得自己花錢先去修好才能用。”

  “而且這個手機是個單卡的手機,而買方想要的是個雙卡雙待的,他還得花錢去改裝,你說他會不會砍價?”

  “其次,你家裡一直用的是固定電話,當初選擇買這個手機只是為了高大上有面子,所以你當時一時衝動,不顧家裡貧窮以及揭不開鍋的實際情況,到處借錢買了這個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