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與六 作品

第22章.探路第一步

陛下分百姓土地,卻為何不許買賣抵押,先帝爺在世也不曾這般說。

朱見深將抄沒御馬監的幾十萬畝土地先作為皇莊,再分給幾十萬百姓,每家不到一畝,足以減少些無土地之民。

只是他在此處給百姓規定,土地不允許買賣抵押,雖說沒有在兩京十三省這樣統一要求,可開了先例。

“陛下,不能買賣抵押……不妥。”商輅面無表情的說道。

商輅此言並非作對,只是認為不合大明祖法律令,分土地就要讓百姓可以自由買賣,而不是分給土地,又不許他們買賣。

朱見深愕然難言,他當然知道站在商輅角度,土地買賣才是符合大明律法的,土地不買賣,歷朝有,大明朝絕對沒有。

平心而論,今天這些皇莊土地分百姓用而不許買賣,便是朱見深為今後某些土地改制做出來的探路杖。

不料平日以百姓為主的商輅,竟固執束縛在大明律法中,或者他十分聰明的嗅到,土地不許買賣不能出現,否則便會打開一個口子。

商輅這般反對定是有原因,更深層次的原因便是古代思想和來自百年後的朱見深新思想產生衝突。

“這次抄沒的田地,朕已經作為朕的皇莊了。”朱見深眯起眼睛,“你方才聽到了吧。”

“臣自然知道。”

商輅直立不動,坦誠相對,“皇莊是天子之土,乃至大明疆域,都為陛下所有,於臣而言,陛下都有權決定土地如何。”

“那你為什麼說不妥!”

“自開國,土地置皇莊也好,賞賜朝臣也罷,皆是私有而許買賣,陛下從皇莊分土地給百姓,是好事。可不該說土地只許百姓用,而不許百姓買賣。不合祖法。”

商輅有一說一。

“朕只問你,朕的皇莊需要你們干涉嗎?”

李賢道:“回陛下,不需要。”

商輅也道:“陛下的皇莊,自是陛下任憑處置。”

“既然如此,朕要把幾十萬畝地分給無地百姓,可不可?”

“陛下有話直說。”商輅抬頭。

“不瞞大家,若是朕將幾十萬畝良田給了百姓,明兒個這土地可能就不屬於百姓,朕先劃為皇莊,又分給他們使用,不許買賣抵押,是朕在保護他們的土地。”

“這……”商輅聽來,竟也覺得有理。

“陛下可還記得王莽,臣只是不想陛下……”彭時說著說著聲音漸漸低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