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配擁有姓名 作品

第四十四章恐懼藥劑(十二)

蝙蝠俠一腳把衝過來的混混踢飛,連帶著撞倒幾人,,,蝙蝠俠側身躲過攻擊,一拳打肋骨上,直接就讓對方疼的站不起來。

弗林幫人手是不少,可在一個不大的空間裡,同時對蝙蝠俠發動攻擊的不會超過四人,而一對四對於蝙蝠俠來說並不是問題,眼觀六路耳聽八方,一拳一個小混混。

隨著人手漸漸倒下,最終只剩下弗林的四個心腹,四人對視一眼,一個轉身就跑,另外三個衝向蝙蝠俠,給他爭取帶弗林逃走的時間。

蝙蝠俠甩出蝙蝠鏢,從三人之間飛過,插在跑走的人小腿上,蝙蝠鏢直接插在小腿跟腱處,瞬間就讓他失去行動力,捂著腳在地上打滾。

蝙蝠俠趁三人被他吸引了注意力時,衝到三人跟前,太陽穴,下顎骨,腹部,三個地方,解決了三個人,人手再多,也很難對蝙蝠俠造成傷害,畢竟不是誰都叫小丑。

蝙蝠俠把所有人綁在一塊,還特地回去把弗林帶過來,綁一塊,這些小弟會來,說明弗林大概率醒了,畢竟蝙蝠俠對自己的潛入還是有信心的。

搞定後出門開著蝙蝠摩托前往警局,但到了警局才發現戈登並不在,看來也不是誰都像他一樣,大晚上還在加班。

蝙蝠俠前往戈登家中,在酒店遇到戈登後,蝙蝠俠就把戈登的信息調查清楚了,所以才會有事找警局的人都是第一個找戈登。

就如遇到葉成明的第一天蝙蝠俠就調查了葉成明一樣,遇到戈登同樣如此,蝙蝠俠不會輕易相信一個人,或者說他從未信任過阿福之外的人,他就是這樣多疑的人。

戈登此時剛洗漱完,正坐著看電視,看點節目放鬆心情,可剛打開電視機就聽到旁邊傳來熟悉的聲音:“戈登警長。”

戈登又嚇了一跳,還是被同個人,戈登氣沖沖的指著大門對蝙蝠俠說:“你就不能走正門?”

進警局你不走正門就算了,來我家你就不能走正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