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光打散鴻鵠志 作品

第52章 女人,你的名字叫貪心

 壞了,勁兒使大了……

 格溫顯然被迷上了。

 不主動,不拒絕,不負責,是林知一派江湖人士的宗旨。

 感情進展太快,有些打亂了林知的腳步。

 林知本來準備徐徐圖之的……

 種子種的越紮實,花期才會越久。

 不過也無所謂,

 如果林知這麼簡單就被困擾,就白瞎他縱橫那麼多年江湖了。

 格溫的父親是紐約市警察局局長,鐵定是達到了林知眼中“富婆”的範疇。

 她不一定真的很富——但起碼林知得得到些什麼,

 別怪林知功利……

 你以為男色是白犧牲的?

 雖然說,格溫這小妮兒倒也長得不賴不賴的……

 早晚有一天拉到被窩裡檢查一下,到底有沒有制服上那麼粉嫩!

 良久,唇分。

 晚上的風稍微有些冷了,格溫外衣只穿了一個薄風衣,這讓她的手有些冷。

 林知觀察到這一點,自然地伸手拉住她的手,帶她回到咖啡館的方向。

 “送你回家吧。”林知說。

 格溫扯了扯被拉住的手,沒扯出來,或者說她也沒有用力扯。

 她用空著的手緊了緊風衣,有些感激的看向林知。

 感激他沒有說出“今晚別回去了”這種話。

 格溫經常在網絡論壇上看見那種段子:

 第一天,我和一個憂鬱的搖滾樂隊主唱在酒吧相識,我們聊尼采、聊叔本華、聊滾石、聊文藝復興的成功與失敗、聊烏托邦與反烏托邦、聊毛姆和馮斯特洛夫斯基……

 第二天,他要看我的13。

 格溫很慶幸林知不是那樣的人。

 (林知:嘿嘿嘿……)

 她眯著眼睛輕笑,點了點頭,像偷雞成功的小狐狸:

 “好。”

 林知帶她來到了咖啡館的車庫,幫她打開車門,在她的指路下回到了她的家公寓的門口。

 格溫沒有多說什麼,下了車,透過副駕駛的車窗,眼神濃密的像要拉絲兒。

 “晚安。”林知說。

 格溫沒有動作。

 看見格溫站在車旁,不準備回家,便又道:

 “雖然我很想,但你總不能把我帶回你家吧?”

 林知指了指她家的樓層:“燈已經開了,我猜喬治先生已經回家了……如果我和你這麼晚一同出現,他會生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