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3章

 當初封侍郎的填房小楊氏在設計封陽時,只是略略影響了雲苓的名聲,就被判了三年刑。

 而她買兇殺人未遂這麼嚴重的事情,也依舊只判了三年刑,因為線人的出身比她卑賤太多。

 汙衊誹謗和買兇殺人未遂,兩者的嚴重程度顯然不是一個等級的,最後卻因為涉案對象的身份尊卑而導致了同樣的量刑結果,雲苓早就覺得不合理了。

 她和蕭壁城一直想要把“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這句話落實下去。

 只是以前貴族階層在法律中有許多優待和特權,牽扯的條律太多,刑部那邊一直還沒重新編寫好法典,這才沒來得及改革。

 倘若能早些改革,朱嘉陽這件事會好處理很多,但誰也算不到會發生這種事,只能算這小子倒黴。

 雲苓沒參與過大理寺的日常工作,對這些細枝末節的東西瞭解有限,不由得問道:“朱嘉陽此舉也算是見義勇為了吧?類似他這樣的情況,有沒有最終判定無罪的?”

 蕭壁城點頭道:“有倒是有,不過這類案件很少,一般只有兩種情況,要麼殺人者曾是遠近聞名的賢者,做過許多拿得出手的善事或對當地有大貢獻,被官府格外開恩赦免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