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5章 沈翠喜


                 這位夫人正是任雪堂的夫人沈翠喜,也就說何雨柱無意中殺的人實際上是任雪堂!

  我去,無意中把男主角給殺了,真是沒想到啊!怪不得有暴擊獎勵呢!

  何雨柱默默想著。

  這功夫,沈翠喜也從小蘭那裡知道了何雨柱的所作所為,心裡雖然惱怒,但也沒有發火,反而把小蘭安慰一番,然後讓小蘭離開了。

  屋裡沒有其他人了,沈翠喜才問道:“老爺,你是不是看上小蘭?!”

  何雨柱搖頭道:“夫人,你多想了,沒有的事!”

  沈翠喜白眼道:“還不承認,你故意調戲小蘭,難道不是有想法?!”

  “真沒有!”

  何雨柱苦笑道。

  “你也不用不承認,我也沒說不可以,你要是真喜歡小蘭,我就先讓她給你做通房大丫鬟,以後有個一男半女的,再做妾室也不遲!省的你整天老是去行院!”

  沈翠喜知道何雨柱經常私會樂戶曾寶琴,給何雨柱留了面子,才說的那麼含糊。

  “你別瞎說,我可沒去行院那種地方!”

  行院本來有兩重意思,宋金元時期,行院指的是雜劇藝人的居所,亦指演雜劇或院本的藝人。

  宋代車若水《腳氣集》裡就有記載:“劉漫塘(宰)雲,向在金陵,親見小民有行院之說。且有賣炊餅者自別處來,未有其地與資,而一城賣餅諸家便與借市,某送炊具,某貸面料,百需皆裕,謂之護行院,無毫忌心。”

  到了明朝以後,行院就成了妓院的代名詞。在馮夢龍的《醒世恆言.卷二零.張廷秀逃生救父》中也有記載:“不一日,三場已畢,同寓舉人候榜,拉去行院中游串,作東戲耍。”

  而樂戶,則是古代人的一種身份象徵。

  古時犯罪的婦女或犯人的妻女。她們沒入官府,充當官妓,從事吹彈歌唱,供人娛樂。

  《魏書·刑罰志》有記載:“諸強盜殺人者,首從皆斬,妻子同籍,配為樂戶;其不殺人,及贓不滿五匹,魁首斬,從者死,妻子亦為樂戶。”

  樂戶不能與良民通婚,世代相襲。樂戶制度作為歷代統治者懲罰罪犯和政敵的一項手段從北魏一直延續至清,直至雍正皇帝即位後才將樂戶的賤籍制度加以削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