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慈烺:我不做亡國太子! 作品

第951章 出城迎接


                 大明工程建設股份公司的五十多萬兩利潤和大明航運股份商號的八十多萬兩利潤,天地良心,朱慈烺那是一分都沒動,如數上交給了朝廷。

  至於大明稅務司海關稅務署的一百四十萬兩白銀,也是天地良心,朱慈烺那是一分都沒有上交啊。

  畢竟大明稅務司在兩京十三省已經給朝廷收繳了不少稅收。

  所以,朱慈烺便準備將這海關稅務署的稅收截留下來。

  半年一百四十五萬兩,全年也就是三百萬兩左右。

  朱慈烺截留這筆稅款自然不是為了供自己吃喝玩樂的,而是準備把這筆銀子作為公路建設專項資金。

  俗話說的好,要想富,先修路。

  交通無論是對於百姓生活出行,還是貿易發展都是極為重要的。

  沒有良好的交通會導致商品週轉緩慢,增加成本不說,有些保質期短的東西就根本沒法流通,例如水果之類的東西。

  所以,要想貿易進一步的發展,就必須要加大公路的投資建設。

  朱慈烺便決定之後的三十年內,大明稅務司海關總署所收取的關稅,無論多少銀子,全部投入到大明交通公路網的建設。

  大明海外貿易公司盈利的四百四十餘萬兩白銀,朱慈烺也是有規劃的。

  首先,成立大明海外貿易公司這件事,崇禎是知情,開海崇禎也是力排眾議同意的。

  要是讓崇禎一點好處看不到,這是不現實的。

  所以,朱慈烺權衡利弊之下,決定拿出一百萬兩上交朝廷。

  剩下的三百四十萬餘萬兩中,按照和鄭芝龍的約定,給鄭家三十萬兩,多出來的就算賞賜。

  三百萬兩用於海軍建設,包括建造戰艦、海軍將士軍餉發放、海軍訓練支出等。

  而且,不僅僅是崇禎十六年如此,朱慈烺決定以後大明海外貿易公司的盈利全部都用於發展和建設海軍,這個政策要永久的實施下去。

  朱慈烺很清楚,沒有強大的海軍做後盾,大明海外貿易公司並不能長久的發展。

  剩下的十餘萬兩朱慈則是交給倪元璐用於給大明稅務司海關總署、大明海外貿易公司的人發放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