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要獵殺一個超慫的無辜巫師 作品

266 你管這個叫愛好和平?


                 生活中很多看起來難以處理的事情,其實並沒有那麼難。它只是需要點激情,是的,在激情滿滿的人眼裡,很多事都不是個事。

  複雜紛亂的人生並不需要變得有條理,很少人的人生是富有條理的,沒有人能苛求這一點,大多時候它只存在於幻想之中。

  意志消沉的人,茫然無措。

  激情滿滿的人,反倒是覺得每一處都是機會。

  事還是那些事,環境還是那個環境,心態不同了,一切都都將變得不一樣。

  而這,就是心靈的力量。

  當然了,放到超凡世界,激情滿滿總會在靈界靈氣的影響下,不斷地放大,變成一種極為特殊的亢奮。

  亢奮就亢奮吧,消極解決不了任何問題,也許它就是人生的鑰匙呢!

  林安也許會迷茫,但只要認定的事,他表現得比任何人都堅定。

  一顆火球還未炸開,他已經再度凝聚第二顆火球,隨著第二顆火球射出,他開始凝聚第三顆火球。

  轟!

  轟!轟!轟!

  火光四射,轟鳴炸響。

  火光倒映著林安的臉頰,那眼眸子裡的亢奮愈發的明顯。林安放縱這樣的亢奮,沒有再選擇習慣性地壓抑內心,於是他釋放火球更興奮了。

  每次釋放火球,看著濃烈的火焰爆開,心裡頭莫名有種歡快的情緒蔓延,玩火玩水,這是每個不諳世事的小孩最大的樂趣。

  開心、歡快、興奮……,最終一切的一切,化為心裡頭說不出的亢奮。

  轟!

  火球砸落小河,河水四濺,林安興奮地高舉雙手,迎接著‘雨水’的降臨,卻啃了一口泥巴。

  呸~呸~

  他吐著沙土,卻不知道怎麼地開心地笑了起來。

  “這才對嘛!”腦袋在旁樂呵著,“以前上班雖然累死累活,你還是挺開心的,最近這段時間,我都很少看到你發自內心的笑了。”

  “是的!”

  林安並沒有瞪著眼,眼皮卻不由自主地撐開得比平時都大一些,眼眸子裡彷彿依然停留著剛剛看到的火光,熠熠生輝。

  他的嘴角並沒翹起,卻讓人感覺有一絲說不出的愉悅歡樂,彷彿他正在笑一樣。

  “我感覺……”

  他優雅地伸出手,手指頭輕輕晃動,彷彿在觸碰這個世界,又彷彿在觸碰自己的內心,眼眸子裡滿是雀躍,“我好像知道答案了!”

  呼~~

  一顆2米直徑的火球飄蕩在身前,超大號的火球看起來愈發的刺眼,不是物理上的刺眼,是的,它亮瞎不了別人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