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洛特阿麗莎 作品

一千兩百二十六章 山間旗隊,淳樸好客


                 紅雀飛過林梢,落在村落的果樹枝頭。紅隼在天空盤旋,尋找著冒頭的獵物小獸。而灰黃的三合土路,就在群鳥的注視下,從人煙富盛的阿帕平原,一直延伸向西南的群山。

  群山間的三合土路,雖然也是二級縣道,但明顯有些坑窪,也很少出現普通的村民行人。負責維護這些山間道路的,主要是編成旗隊的本地特科斯部族,數年前東征遷徙而來的特拉斯卡拉旗隊,還有幾支湊出的雜部旗隊。

  王國設立的大旗隊,通常在四千人左右,隨著戰爭有增有減。一支大旗隊有十支左右的小旗隊。一支小旗隊在四百人上下,類似於女真人早期的「牛錄」。每個「牛錄」裡,設立一個百人的首領大帳,四到六個數十人的小帳。而「牛錄」首領必定是分封的王國資深武士,小帳首領則是提拔的部民,或者傷殘的武士。

  所謂「雜部」,顧名思義,就是不知道出身的野人,和一些亂七八糟出身的部族,由王國武士擔任首領後,所拼湊出的一支旗隊。之所以會出現這樣的雜部,自然是由於納瓦諸部歷史悠久、並日漸發揚光大的捕俘活動。隨著農業技術的提高,各種農具的普及,無論是王國的分封武士,還是開墾山間田地的部族旗隊,都對著代表勞動力的丁壯有著強烈的需求!

  以前的「捕俘」,通常是為了獻祭,而現在的「捕俘」,卻更像是女真各部的「捉丁」。說白了,就是各部有餘糧去養活更多的人,也有工具技術去開墾新的田。要等部族自己生才慢,不如去抓現成的,男女孩子都要…

  「主神啊!怎麼連個走路的活物都沒有?…要是能遇到只鹿就好了!…如果能遇到賣貨的貨郎,那就更好了!!…」

  洛餅蹲在山路邊的草叢中,赤著上身,手裡提著一根燧石長矛,背後是一把獵弓。他臉上畫著特科斯人的紋面,正眯著眼睛,看著空蕩蕩的山路,想象著「送貨上門的貨郎」,忍不住都流下了淳樸的口水。

  可惜,山間旗隊民風淳樸,一向名聲在外。自從被搶了幾次後,再也沒人敢單獨往山裡賣貨了。至於大一點的獵物,像是鹿啊、狼啊、美洲虎啊,在各支旗隊安扎下來後,就慢慢從這一帶絕跡了,生的根本跟不上打的。反而是兔子、山鳥、土撥鼠這樣吃素的小獸,可以經常看到,根本獵不完。

  「比天還大的主神啊!日頭這麼好,賞口好吃的給我吧!…咦?讚美主神!有美味的小甜蟲!」

  春天蟲子挺多,洛餅捏死了幾隻不長眼的咬人臭蟲,突然眼睛一亮,看到了圓圓滾滾的棕櫚象甲蟲。他健步如飛,輕巧又飛快的跑了過去,伸手一抓,就捏住兩隻「小甜蟲」,樂滋滋的扯掉皮,塞到嘴裡「嘎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