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美劇,美式居合 作品

12 PI,邁克爾的打算

  邁克爾照例單獨去活動了,走向了韋斯特莫蘭德。

  阿布魯奇則再度朝電話亭走去。

  電話亭。

  阿布魯奇撥通了外面的手下的電話,直入主題,“查到了嗎?”

  “查到了,但是,這個丁澤感覺不像你形容的那麼厲害。”

  “怎麼說?”阿布魯奇問。

  “丁澤,二十八歲,出生於紐約,後來一直在紐約生活,兩年前搬到芝加哥,無業遊民一個,直到兩個月前,沒有任何犯罪記錄,就連超速罰單都沒有一張……兩個月前,兩波街頭混混火拼中,失手幹掉了五個人,被抓,被判刑,被送到了狐狸河監獄……這樣的人,怎麼看也不像是你形容的那個人。”

  阿布魯奇也疑惑了。

  芝加哥是他的地盤,按理來說,如果那個丁澤過去兩年在芝加哥活躍,並且獲得了一定地位,他應當多多少少聽說過。

  可他沒有。

  那麼,只是一個普通混混的丁澤,昨天怎麼做到的那麼有魄力,那麼從容的?

  不對!

  那種魄力那種從容,根本不是一個普通混混能夠擁有的。

  阿布魯奇一陣思緒疾動。

  電話那邊的手下沒聽到聲音,問了一句,“約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