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木水中游1 作品

第二十六章 誰是小人

 “陳青雲涉嫌強幹李家瑞妹妹被警察抓了!”

 好事不出名,壞事傳千里!

 不一會功夫,陳青雲“強幹犯”的名聲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迅速傳遍發展改革局各樓層辦公室的角落。

 大多數人聽聞這一消息都覺得不可思議。

 覺得陳青雲名校畢業,風流倜儻,又是發展改革局重大項目科的代理科長,以他的條件想玩女人自會有女人送上門,何必去強幹?

 唯有副局長錢善文聽聞消息高興地差點跳起來。

 對於錢善文來說:

 這消息是真是假不重要,只要陳青雲被警察帶走,單位裡少了一顆眼中釘就是值得慶祝的大好事!

 派出所審訊室。

 負責審訊陳青雲的警察姓袁,因為在派出所歲數最大,底下人都叫他老袁。

 儘管老袁眯須雙眼看向陳青雲,見他臉上半點不慌,腦子裡慣性思維得出結論,“這傢伙要麼就是慣犯,心理素質不錯;要麼就是被冤枉,無所畏懼。”

 他衝陳青雲揚了揚下巴,按照正常程序開始審訊:

 “叫什麼名字?”

 “陳青雲。”

 “年齡?”

 “二十九。”

 “單位?”

 “縣發展改革局。”

 問完基本信息,老袁警官衝陳青雲口中嘖嘖惋惜道:

 “我看你自身條件不賴啊!長得挺俊,單位也不錯,規規矩矩找個對象不好嗎?為什麼要做出違法的事呢?”

 陳青雲無奈搖頭:

 “警察同志,我是被冤枉的!”

 “我跟李家美是自由戀愛,本來說好要結婚的。”

 “現在她大哥提出要我買兩百萬的婚房,五十萬的豪車,再加上彩禮一百萬,還威脅我達不到條件就要告我強幹,我實在是?”

 陳青雲的話引起了老袁警官和身邊年輕警官雙雙震驚!

 “兩百萬的婚房?”

 “一百萬的彩禮?”

 “這姑娘的哥哥真把這傢伙當成冤大頭了?”

 陳青雲見一老一少兩名警察成功被自己吸引了注意力,順著這個話題往下說:

 “兩位警官你們是不知道,我跟李家美是真心相愛,我倆早在一塊同居了,我犯得著強幹她嗎?這一點我家周圍鄰居都能證明。”

 老袁警官聽了這話眼睛一亮,忙問:

 “你說你跟女方早就同居了?是她自願跟你同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