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 作品

第211章 一家子都是混蛋!


  張海龍的手機響了,是警察小李打來的。

  警察小李說已經給小女孩羅小小做完了檢查,羅小小確實被強殲了,還從羅小小的身體裡發現了殘留的體液,只要給小男孩宋濤做一下檢查,如果體液屬於宋濤,那宋濤就是強殲羅小小的人。

  之後,警察小李還發過來一張檢查報告單。

  報告單上寫著,羅小小下面撕裂很明顯,體表有傷,發現少量體液。

  張海龍直接讓小男孩宋濤看報告單,怒聲問道:“你不是說沒有欺負羅小小嗎?那她的下面為何會撕裂?”

  宋濤理直氣壯的說:“別問我,我不知道!和我沒關係!”

  “不承認是吧?我現在就帶你去醫院做檢查!看看羅小小身體裡的體液是不是你的!”

  張海龍上前去抓宋濤,遭到了宋濤父母的反抗,張海龍警告三次沒用,直接採取強制措施,強行把宋濤帶去醫院做檢查。

  檢查結果很快出來了。

  在羅小小身體裡發現的體液就是屬於宋濤的。

  這下宋濤無法否認了。

  但宋濤依舊很囂張,一點也不內疚,振振有詞的說:“是羅小小勾搭我的,是她主動脫下褲子要和我幹那事的,我是被迫的。”

  張海龍氣樂了:“你長得如此壯實,力氣比羅小小大多了,如果你不願意,羅小小能強迫你?退一萬步講,就算是羅小小強迫了你,你也無法逃脫責任!法律規定,不管未成年女孩是否自願,只要和未成年女孩發生關係,就是違法!更何況,這裡面還存在強迫的情節,更是罪加一等!”

  宋濤哼道:“隨便你說!反正我不會承認的!就是羅小小強迫了我!我才是受害者!”

  宋濤的父母也極力維護宋濤,把責任都推給羅小小,說宋濤還小,什麼也不懂,還說宋濤是個老實憨厚的孩子,別看長的壯實,其實膽子很小,別人欺負他,他也不敢反抗。

  張海龍緊皺眉頭,思索該如何處理。

  案子基本上弄清楚了。

  就是宋濤強殲了羅小小,即使宋濤不承認,也逃脫不了強殲的罪名。

  但問題是……

  宋濤才十一週歲啊。

  法律有明確規定,未免十四周歲的孩子,是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