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肉有毒 作品

第188章 人治與法治

  “過去都是皇帝當家,那肯定是人治。咱們現在可是人民民主專政國家,肯定就是屬於法治,當然是法治更好。”

  “那既然都是法治了,像你所在的公安局打擊犯罪以及進行治安管理時,有沒有嚴格依照法律?有沒有許多調查或者打擊犯罪是因為上頭領導重視了,或者文件下來了,你們才辦事的?”

  章校長這話一下子就讓葛磊說不出話來。

  老半天了,才最後憋出一句,“難道咱們國家跟以前一樣還是人治不成?咱們可是新華國啊!可都是依法辦事的。”

  不光是葛磊,下邊坐的其他同學,都開始思考起這個問題。

  其實國內許多事目前倒不是不想法治,而是無法可依啊。

  除了少數的刑法典以及民法通則之類的還是這幾年才陸續出臺的,許多的事根本就沒法根據法律來,只能靠政策文件來約束。

  沈同學,你來談談關於人治與法治的理解和區別。

  沈旭東其實早做好準備了,每次章校長的課總會提他,關於這些內容他了解的也不多,只能硬著頭皮回答幾句。

  “人治,應該是封建君主專政時期,講究君權至高無上,依靠君王的喜好進行國家的統治,作為判斷是非的標準。法治,就是依法治國,依照法律治理國家。”

  “至於區別的話,人治應該是權大於法,君王的命令可以比法律有效。而法治則是屬於法大於權,任何人都要遵守法律,不能超過法律的界限。”

  “很好啊!沈同學,我看你對法律很有天分啊!以前有接觸過麼?”章教授對於沈旭東的回答十分意外,並且非常滿意。

  沒怎麼思考過這些問題的人,初次能想到這層就已經很不錯了。

  沈旭東講完,班上不少同學都開始點頭,比較贊同他的說法。

  “我給大家補充幾點區別啊!人治,一般是出現在自然經濟以及農耕經濟時期,封建社會為主。至於法治,則是處於市場經濟下,一種現代民主的治國方式。”

  “法治強調權自法出,即所有公權力都應當具有合法性根據,不然便不得行使任何公權力。人治強調法自權出,朕即國家,統治階層既能創生法律,又能超越法律。他們只是用法律管制和鎮壓老百姓,維護自己的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