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頭愚翁 作品

第1088章 胡說八道

  司馬義拿著驚堂木拍了一下官案案面,叫道:“本官宣判,屬犯夏冰,乃投敵之夏彷之子,現已驗明正身,獲從屬連坐之罪。皇天浩蕩,皇帝仁德。夏冰雖有投敵之故而無謀反之實,其家屬不當以極刑相處。特判奪去夏冰功名,杖一百以庶人度,身份文牒扣於兵司馬,每日點卯,勞役十年。”

  劉永銘有些不滿地說道:“司馬侍郎,你這是什麼意思?本王沒把人帶到你面前來,你就杖一百呀?別說杖一百了,杖五十弄不好都是要死人的!”

  司馬義問道:“那按六爺的思呢?”

  “本王又不是刑部尚書,哪裡敢與司馬侍郎你爭這個嘴。朝廷缺的是銀子,不是徭役。不如罰銀吧?”

  “他夏家一早就被抄了,並無銀可罰!”

  “本王代他給就是了。把杖棍折成銀子地方上也有成例。你說個數吧。”

  “那是周室之時刑罰苛厲,犯罪之徒因小事而杖斃者多如牛毛。太祖皇帝親定,地方上折半罰銀即可。但也僅於地方治安之小案,刑部並無此例!”

  打傷人杖幾十,極有可能把人犯打死打殘,但人犯罪不至此,所以才有了把原來的杖刑減一半,另一半用罰銀頂罪的規矩。

  但這樣的規矩也就只能用到處理治安件案,交到刑部這裡的大多數是大罪。

  一個殺人犯絕不可以用這樣的律法來處理,要不然有錢的人都以銀子折罪,而沒錢的只有死路一條,那漢國就別想再有公平二字了。

  所以刑部從來就沒有這個規矩。

  “你!”劉永銘正想著從椅子起身對著司馬義噴些髒話,門口又走進了一個人來。

  劉永銘轉頭一看,竟是那刑部侍郎谷從秋。

  谷從秋腆著臉笑道:“喲,六爺,您在這呢!三爺也在呢!”

  劉永銘正在氣頭上,他沒好氣地說:“說得好像今天每一次見到本王一樣,你剛剛把夏冰從爺我這邊拐走,爺我還沒找你算賬呢!你又來做甚?”

  谷從秋笑道:“聽過夏冰在這裡,所以就過來提審人犯。”

  “這夏冰還真成了香餑餑了!”

  司馬義笑了一聲說道:“夏冰的卷宗皆在我處,不勞煩谷侍郎了。”

  谷從秋也笑道:“可夏冰之母的卷宗在我那裡呀!”

  “什麼?”司馬義愣了一下。

  谷從秋笑道:“剛剛本官已將夏冰之母給判了!”

  司馬義咬著牙,像是要把谷從秋咬死一般。

  夏冰的母親也是屬犯,她是夏冰的長輩。按規矩,夏冰的刑罰是不能高過她母親的。

  但這案子是御案,兵馬司那裡只能判治安,長安知府左右廳又無權干涉御案,所以刑部才會開判的。

  說是判,其實是給個罪名及刑罰向大理寺提交,最後還得是大理寺來最終決判。

  古代許多人命案絕對不是某些電視劇裡演的,一個知縣或是一個知府就能把犯人定死罪而馬上拉出去砍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