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紅軍楊秋雁 作品

第103章回家,燉獾子肉


  “好吧!那就先放它們一馬,等什麼時候需要了,咱們再來掏。”錢勝利看了一下越來越難挖的洞穴,也只能點點頭。

  劉紅軍並不是真的給獾子留根,或者說為了保護獾子的可持續發展。

  對於老百姓來說,獾子對莊稼的危害,還要大於野豬。

  而是,再往前挖,需要花費的功夫太大,洞穴頂上的覆土已經達到了兩米。

  繼續挖洞的話,不划算。

  “受傷好東西,咱們回家,吃肉喝酒!”劉紅軍笑著招呼錢勝利三人道。

  把剛剛打死的六隻獾子,開膛放血之後,四個人揹著十一隻獾子下山回家。

  ········

  榆樹屯楊家,楊秋雁看了看時間,已經是下午四點,從炕上下來,穿上鞋,就要往外走。

  “雁子,你幹啥去?”坐在炕上吸菸的楊廣福開口問道。

  “爹,我去紅軍哥家裡看看。

  他進山給娘掏獾子去了,我去看看回來沒有。”楊秋雁脆聲說道。

  “憨丫頭,哪有這麼快啊!他們下午進山,明天下午能回來就算快的。”楊廣福笑道。

  “可是,我聽他們說,掏獾子不是很容易嗎?不就是走到哪兒,掏了就回來,哪用那麼多時間?”楊秋雁嬌憨的說道。

  “呵呵!”楊廣福笑著搖搖頭。

  楊秋雁之所以認為掏獾子很容易,這都是被那些來家裡喝酒的獵人,誤導了。

  楊廣福是榆樹屯的生產隊長,家裡自然不缺客人,那些獵人從山裡回來,都會拎著一些珍稀的獵物,跑到楊廣福家裡來喝酒。

  目的,自然是為了討好楊廣福。

  生產隊分家之前,獵人也只是生產隊的一個工位,獵人需要給生產隊上交獵物,來換取工分。https:/

  工分可以換糧食。

  所以,榆樹屯大多數的獵人,都習慣了,打獵回來,到楊廣福家裡喝一頓酒。

  酒肉自然是他們自己帶的。

  只是,這男人,喝了酒之後,就喜歡吹牛。

  山裡野牲口,難不難打,全看他們喝的酒多不多。

  只要酒夠多,大爪子都是手拿把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