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霸天 作品

第九十二章 夜間看偵探小說的,不是書迷,就是……(第二更)

劉從廣終於滾蛋了。

不知是被半塊木板嚇的,還是看到刑房開始察驗狄進遞交的狀紙,生怕被定個什麼罪,真的在牢房內關上幾天,再加上巴掌印被他自己揉得看不出來,最終只有灰溜溜地奪門而出。

實際上,按照基本抄襲《唐律疏議》的《宋刑統》規定,“鬥毆中以手足毆人者,笞四十;傷至流血,杖七十;折齒、毀缺耳鼻、眇一目及折手足指,若破骨及湯火傷人者,徒一年……”

誣告者實行反坐,即誣告同罪,劉從廣誣告狄進以手足毆打他,嚴格按照律法執行,至少也該笞四十。

當然,律法是律法,現實中這就純屬想當然了,古代律法在很多朝代對***權貴而言都是擺設,只有對老百姓最是嚴苛,甚至加倍執行。

所以即便是脾氣火爆的陳堯諮,也不會真的笞上四十,正常情況是駁回外戚的不合理要求,不正常的是作勢要抓進大牢裡,好好殺一殺威風。

不過有鑑於這回劉從廣自作聰明,給自己兩個巴掌,結果什麼都沒訛到,倒是自己懲罰了自己,亦是大快人心。

“走!陪老夫去喝幾杯!”

陳堯諮的臉上就毫不掩飾地露出笑容,對著狄進招招手,大踏步地往外走去。

狄進對著呂安道行了一禮後,暗暗苦笑,這位歷史上在權知開封府任上,就被彈劾“嗜酒惰事”,由於整日飲酒而怠慢了政事,沒想到如今還真是這般。

換另一個士子,或許就義正言辭地拒絕,再大膽些的,就以白身訓斥對方了,傳揚出去,又能成就一番士林美名。

但那種事情,狄進是不會做的。

人家一番好意,為何不喝?喝!

見到他一路跟了過來,進了堂內,陳堯諮拿來一壺早早溫好的酒,親自倒上:“你於我陳氏有恩,入了京師後,又不來尋老夫,自是性情高潔,老夫還以為你方才會出言勸阻呢?”

狄進微笑:“飲酒確實不該,然人無完人,此時當浮一大白,我也不能免俗啊~”

陳堯諮哈哈一笑:“妙哉!妙哉!幹!”

“幹!”

一杯酒下肚,陳堯諮又滿上:“這第二杯酒,就是老夫謝你,為我苦命的侄兒尋得殺人真兇!當那噩耗自封丘傳來,老夫真的是喝了一夜悶酒,直欲咒罵這世間不公,但想來也是公平的,否則你狄仕林又豈能恰逢其會,揭穿了那賊子的真面目?”

狄進靜靜飲下杯中之酒。

陳堯諮倒不是一味感傷之人,很快又振奮精神,問道:“你是如何與劉從廣起衝突的?”

狄進將郭府發生的事情,簡述了一遍。

“果然是性情剛直之輩!”

陳堯諮愈發有欣賞之色,人都是喜歡和自己有相似脾氣之人,直接地道:“這些劉氏族人驟得富貴,得志猖狂,萬萬不可助其氣焰!”

狄進同樣道:“前唐武家,前車之鑑,豈能重蹈覆轍?”

陳堯諮頷首:“正是如此!”

事實上別說兩府的王曾和曹利用,屢次回絕劉娥對外戚劉家的封賞,京師一眾***裡,或多或少都給劉家上過眼藥。

原因很簡單,誰都不希望重現前唐武則天執政時,武家那幫廢物執掌朝政,將朝廷弄得烏煙瘴氣的情況……

所以即便前夫哥劉美很是本份,並沒有作威作福,群臣盯得都挺緊,而五年前,劉美病死,留下劉氏一大家,把柄就更多了。

當然,這其中的度也要把握得住,在懟外戚劉氏的同時,自身也要行的直坐的正。

歷史上的曹利用就是反面例子,他屢屢拒絕給劉家子弟封賞,但提拔起自家親戚來半點不含糊,雙標的行徑,被太后劉娥所厭惡,也被其他人看在眼中,最後慘遭貶官,在路上被太監逼死了。

陳堯諮絕非私德無虧之人,以劉娥的政治手段,真要被她抓到把柄,是能弄死人的,但他絲毫不為自己擔心,倒是出言提醒:“劉從廣恐不會善罷甘休,你未得功名,當提防暗箭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