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月正月半 作品

烏合之眾(三)


  警察局裡面,被關押的嫌疑人也是在警察的陪同之下帶了出來了。

  張不凡撇了一眼,對方大概是三十歲左右,整個人看起來流裡流氣的,還以為是人家街邊小混混,精神小夥。

  在後面紮了一個小辮子,前面的頭髮是黑色的,而後面的小辮子那邊的頭髮卻是五顏六色的一撮,就像是一個雜毛鸚鵡。

  這麼一個長相,符合了所謂的人模狗樣的說法,真的是不怨別人,就這個傢伙這個樣子,的確很容易被人當做是嫌疑人的。

  就屬於那種一看就知道對方不是什麼好人的那種檔次,事實上也的確如此,在此之前,要知道他們之間的會面是幹什麼的?

  並不是兩個好友多久沒有見的聚餐,而是兩個人是過去協商網絡上的那些事情的解決方案,而他正是這一次事件的罪魁禍首。

  而且這個傢伙做這些事情也不是一次兩次了,完全可以說是這個傢伙就是吃著這些人的人血饅頭髮家致富的,只不過之前那些沒有這一次那麼轟轟烈烈罷了。

  當初沒有拿到對方之前的資料的時候,加菲都有幾分不想要給他查案,現在看見了資料,連張不凡都要搖了搖頭。

  屬實是人間之屑,要是正常的話,張不凡也是不想要管了,但是呢現在既然都已經是接下了,那麼如何做好才是張不凡應該考慮的事情了。

  “嗚嗚嗚,警察同志,我並沒有殺人啊!”那個傢伙看見張不凡他們,直接就貼在玻璃上,向著張不凡哀求著。

  不過呢看他的樣子,似乎是把張不凡他們當做警察了,不過呢想想也是,畢竟現在這個時間點在這個地方,能夠有用的,一般人思維裡面肯定是警察同志了。

  那麼眼前這兩個人可不就是沒有穿警衣的便衣警察呢?

  張不凡也是樂得如此,反正張不凡自己也沒有說自己的真實的身份,他既然那麼認為就那麼認為吧,免得一會詢問起來有問題。

  畢竟想一下,在這個警局裡面,為什麼那些警察會便衣呢?便衣警察除非說是潛伏的時候,免得被嫌疑人發現才會那麼做,在這裡需要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