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鳥村 作品

第三百八十章 七叔

  幾名心思敏感的警員,注意到江遠的動作,都豎起了耳朵。

  這時候,就聽江遠開口道:「老爸…

  幾個人都露出失望的表情來。

  江遠起身,出門,邊走邊問道:「我看群裡有人說,監控有漏洞,是怎麼回事?」

  江富鎮哈哈的笑了出來,道:「老七那傢伙.…就是車庫裝修一下,大家都覺得車庫不夠亮,就請人搞了點亮化工程啥的,裝修的人來來去去的,結果老七在車庫裡堆了二三十箱的酒,也不搬上去,有過來幹活的人,就給搬走了幾箱。」

  「報警了嗎?"江遠問。

  「一箱子三千多的酒,也就丟了五六箱,2萬塊錢,要報警嗎?"

  「報唄。兩萬塊錢夠刑警隊出動了,」江遠說著一頓:「要不我過去看看。」

  對縣裡的刑警隊來說,兩萬元都屬於大案了。縣裡最常見的侵財類案件就是盜竊手機和電瓶車,案值兩千元以下的居多,屬於可立案不可立案的範疇。可一旦超過了3000元,基本是肯定要立案的,往往也意味著被盜的不再是單間物品了

  。

  江富鎮覺得用用江遠也合理。別人家的崽當廚師了,回來就可以給村子做菜,當修理工的,回來就可以給村裡修車,江遠是當警察的,回來給村裡破案,就非常應該了。

  而且,恰逢春節,正是村中英豪們展現風采的時候。江富鎮想一想,道:「那也行。你七叔這兩天,也是被你七嬸子罵的夠嗆,請人喝酒是一回事,他偷懶把酒放車庫裡丟了,那肯定不合適。我給你七叔說,讓他那邊報警,你看你什麼時間過來,一個人還是幾個人?」

  「我帶幾個人回去吧。」江遠依舊是技術員,就算是勘查現場,也還是需要有人在旁幫個手比較好。

  另外,單人行動本來就比較受忌諱,這既是安全上的考慮,也是有助於證據鏈的完善。保護自己,保護嫌疑人。

  江富鎮「恩」的一聲,很自然的道:「那回家來吃飯。」這個時候,在江富鎮的潛意識裡,兒子回家幫七叔破案,就跟七叔的兒子回家幫忙炸雞一樣平常。

  江遠收了手機,回到辦公室,就叫上牧志洋,道:「我七叔家丟了幾箱酒,大概有2萬元的案值,這會兒應該去報警了,咱倆一起去看看?晚上就在我家裡吃飯好了。」

  「好!」牧志洋答應的再痛快不過了。

  王傳星見狀,毫不猶豫的站了起來,未等開口,就聽旁邊的唐佳用夾子音道:「江隊,也帶上我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