鑲黃旗 作品

第三百三十六章 福氣

    特別是再用來做肘子菜,更有股特別的淡淡的焦香,口感高了一籌不止。

    再後來,這法子也就惠及到了整個2號院和張士慧和劉煒敬的親人們了。

    張士慧甚至專門寫了一封信,教給他遠在異地的爹媽。

    當然,像“紅燒肘子”這樣的硬菜,只是生活調劑的偶爾需要。

    如果說這一手用處還不算太大的話,那麼“張大勺”再傳的幾個幾乎家家戶戶、日日餐餐都要用到的烹飪小竅門,可就真是功德無量了。

    都是些什麼呀?

    首先就是怎麼用味精。

    味精這東西,其實就是穀氨酸鈉。

    最早是1866年由德國化學家裡德豪森研製成功的。

    後來日本人意識到其中的商業價值,率先創造出了工業生產的“味之素”。

    直至傳入我國後,是1921年吳蘊初發明瞭生產穀氨酸鈉的水解法,才徹底打破了日本人的壟斷性經營。

    從此,味精才以低廉的價格進入了普通民眾的廚房,和華夏飲食文化緊密聯繫在了一起。

    不用多說,味精的好處是顯而易見的。

    這東西可以提鮮,增進人們的食慾。

    還能提高人體對其他各種食物的吸收能力,對人體也有一定的滋補作用。

    某種程度上,它甚至拉低了魯菜的技藝門檻,打破了提香提鮮之法的技能約束。

    想當初“味之素”的廣告語,不就是“家有味之素,白水變雞汁”嗎?

    實話實說,這要比起當今社會的保健品來,還真不算虛假廣告。

    但正所謂過猶不及,什麼事兒一旦過分就成了災難。

    要知道,過去海外的華人,除了極少數的社會精英,幾乎都是被“賣豬仔”過去的沿海貧民。

    而這些華工和華工的後代,就沒幾個懂得做菜的正經廚師,甚至是在自己家也沒上過灶的傢伙。

    於是他們無不把此物視為調味珍寶。

    1968年,美國和加拿大的華人餐館,竟普遍在臨街櫥窗陳列幾十個頭號味精大罐以招攬食客,可見當時濫用味精的情況到達了一種什麼樣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