駿命不易 作品

第981章 三點要求


                 有了林方政這句“什麼要求都可以提”,劉學民心裡也有底了。

  “林縣長,其實我們的要求也很簡單,都是為了能更好完成你和縣委縣政府的工作任務。總括起來就是制度、經費、人事三個方面。”

  只見劉學民翻開了預備好的材料,看來是有備而來,無論有沒有這一出,他都是要提的。只不過,那不能像現在這樣稱作“要求”,頂多算是“建議”。而且,在剛剛的事情之後,他的“建議”也肯定臨時有所加碼。

  林方政拿起筆,虛心聽他的要求。

  “第一,制度層面,希望縣委縣政府能更加重視稅務部門在服務地方經濟發展和財源建設方面的作用,給予我們更多的自主空間。就像我之前向領導們彙報的,很多時候,縣裡一個協調會就決定了對某個企業的稅收進行減免,或者是直接定了某個企業交多少稅,然後拿著會議紀要迫使我們稅務局遵照落實。這是不太好的,一來稅法繁雜如海,外行不一定弄得懂,很大可能做出違背現行稅法的決策。這會讓我們工作很難開展,在法律規定和領導指示之間兩難。二來,會打亂我們的全盤徵稅計劃,比方說這個企業我們原本是打算對它進行全面查繳的,結果因為縣裡某位領導的決策,讓原本的計劃落空,這樣一來,我們就需要再從別的地方補上。影響了總體稅收任務的序時進度,也會導致不公平的現象出現。所以,我們希望縣委縣政府今後在涉稅的決策時,提前充分聽取我們稅務局的意見,不要因為某些企業利益干預稅務局的正常稅款徵繳。”

  這是合理的要求,該不該徵、徵多少、怎麼徵,本來就該由稅務局自主決定。肆意干預,不但不科學,還可能涉嫌違法。

  林方政記錄下來後:“這點我同意。這樣,你們起草一個關於進一步規範稅費徵繳工作的通知,報到縣政府來,我親自在常務會研究通過,以縣政府辦的名義行文,從制度上確定下來。避免此類事件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