袤一 作品

第698章 事出反常必有妖

 聽妹妹萊溫斯基這麼說,作為洛克家族族長的哥哥,一時間也不知道如何是好了。

 “那就按你說的,先處理偷漏這件事兒。記住了,一定不要惹默米家族,畢竟我們的羽翼還沒有豐滿,應該忍的,就先忍著。等翻身那天,嘿嘿……”哥哥看著妹妹說道。

 “好,這件事兒交給我吧。” 萊溫斯基信心十足的說道。

 送走哥哥,還沒等萊溫斯基把屁股坐到椅子上呢,電話鈴聲響了起來。

 拿起來一聽,是稅務官打來的:

 “聽好了,下午一點,我們及執法部門到你們公司現場執法,而且……還有幾位議員親自到場。我已經盡最大能力了,因為……這可能是我最後一次以稅務官的身份到下面檢查去了。

 還有,最好早做安排,因為一百億的偷漏,那是有要負法律責任的,可能聯邦法院的院長也要過去。”對方在電話裡急促的說道。

 聽到這些話,萊溫斯基心裡一驚:

 “你說……要負法律責任是什麼意思?”

 “我的意思,除了要補交、罰款之外,需要有人負刑責,”

 “負刑事責任?”

 “是的,就是有人要為這件事兒進去幾年。我希望你能安排好,別把自己搭進來,那麻煩可就大了。”對方輕輕的嘆了口氣說道。

 “這麼嚴重?”萊溫斯基還是有點不相信的追問了一句。

 “我的位置都保不住了,你說有多嚴重?不說了,我們馬上開會,下午就過去。”對方說完匆忙把電話掛上。

 放下電話,萊溫斯基眼睛有點直了。

 雖然說偷漏百個億,不過,以她的判斷,和上一次一樣,先把這筆款補交上,然後徵象性的罰點錢也就得了。可聽剛才電話裡的意思,聯邦法院的人竟然出動了,還有議員……

 最讓她吃驚的是,自己這一派別的稅務官,也要下臺。萊溫斯基比誰都明白,稅務官一旦被罷免,那就說明接任者是另外一個派別的人了。

 如果上來的不是自己派別的,一百個億的偷漏,可不止是象徵性的罰款了。按著現有的法律條文,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扣繳義務人採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有第一款行為,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