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手錶

  “等一下,你這手錶哪來的?”趙老六一瞧這牌子挺不錯,肯定很貴。要去供銷社買下來,至少一百多塊錢。

  最重要的是,還需要手錶票。

  而且,現在手錶屬於奢侈品,整個屯子也就一兩支。

  女人,更加沒有人帶了。

  現在的人要是有手錶的,都特意把左袖子給擼起來,專門給別人看。

  這種東西怎麼說收就收呢,總要說個明白。

  葉建軍看了一眼比自己矮很多的小丫頭,這個沒良心的竟然沒看他,看來是不打算幫他說話了。而他總不能說是自己買來求婚被拒了吧,他也不傻,道:“本來,想買來想送給未來媳婦兒的,沒有想到竟然這麼快就遇到了。”

  這個回答滿分啊。

  別說為什麼不結婚時候再買,到那時你也未必有錢,同時也未必有票。

  “發票還在呢,證明我買的是新的。”葉建軍人糙,這個時候倒極為精明。

  他從兜裡把買手錶的發票拿出來給趙老六看了,他看了一下價格,一百二十塊錢,還真就是最近買的。

  現在,有手錶了,還答應了一百塊錢彩禮似乎也沒有理由拒絕人家了。

  葉建軍一瞧未來的老丈人不說話,就馬上抓住趙思甜的手將手錶帶在了她的手上。然後舉起來看了一眼,道:“正合適。”鬍子裡的那對灼灼有神的眼睛看起來稍稍帶著那麼一點柔情,趙思甜心中一跳,忙將自己的手抽回小聲道:“還有一事。”

  “你說,我都答應。”

  “你去換件好點的衣服,把鬍子颳了,然後再來參加婚禮。”

  這小子原來長的不錯,可惜糙的連鬍子都不樂意刮,衣服也不穿板正點兒。這要結婚了,總得打扮一下自己吧。

  “行,我馬上去把自己收拾一下,你們家可不許反悔啊。”葉建軍粗聲說完,好象一匹烈馬似的就跑了。

  趙家這邊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的,都不知道要做什麼。還是趙思甜道:“媽,咱們做飯,招待大家吃喜酒。”昨天已經招待一天了,姑娘結婚只預備一天的酒

  席,但沒有想到今天也還得再招待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