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喵喵 作品

第171章 海王的魚14


  官方還能賣年卡月卡之類賺錢。

  另外遊戲這麼大流量,他們也能賣廣告,在一些人氣高的地方掛上現實中某些品牌的廣告,可比在電視中做廣告,流量大多了,要知道現在電視都沒人看了。

  李母看這個遊戲果然簡單,就玩了起來。

  當然了,她玩是次要的,而是看市場上那些公會的價格,為了賺錢才玩的。

  雖然她有退休金,但她也不介意再多賺一點啊,況且這個事情,好像也不是很辛苦,能多賺幾百也好啊,何況還不止幾百呢。

  李母要想自己經營公會,那就要建公會,要不然一個人是不能在幾家公會待著的,所以在琳琅這兒只是個過渡,就是讓琳琅帶她升高一點級,到時升的差不多了,就有能力打公會副本了。

  等有能力打公會副本了,她就能自己建公會經營賣錢了。

  她以前一直聽人說,打遊戲能掙錢,現在不少年輕人都靠打遊戲掙錢,還以為是她們那個年代,做遊戲代練,或當職業選手那些。

  這兩種,做遊戲代練辛苦,當職業選手,她一個普通人又辦不到。

  沒想到現在遊戲世界進化了,靠這樣幹都能掙錢了。

  而且她看了,要是用心點經營,收入不少的。

  雖然琳琅跟她說,經營公會,就像養豬,有時價格不錯,就有很多人跑進來搞,搞的人多了,就會跌價,所以讓她找準了時機賣,不過李母覺得無所謂,只要能撈回建公會時的成本就不算虧本了,畢竟她搞這個,也不圖賺多少錢,只要有得賺,她就開心了。

  琳琅聽她這樣說,也就放心了。

  如果不圖賺多少錢,那經營公會就跟打副本材料一樣,都是能賺錢的,就是多少的問題。

  而李母也進來打遊戲後,因為知道打遊戲的確能賺錢,所以也就沒阻止琳琅繼續玩遊戲了。

  李母可比琳琅肝多了。

  琳琅現在錢賺夠了,經營公會的買賣那就是為了打發時間,賺點小錢,畢竟跟之前賺的錢,完全不在一個層次上,所以比較佛系,主要還是玩玩遊戲,吃吃美食,升升英雄之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