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公居士 作品

第二百零四章 陪同採訪

所裡對部分機構和人員進行了調整,付科長被調去籌建生活衛生科,原行政科副科長牛長山調到生產基建科當科長,馬喜林去了內衛隊,韓來娣去了教育科。

科裡只剩下3個人,李勃的工作就多了起來。

牛科長給李勃安排的第一份工作就是陪同駐馬店一個縣級報社的記者到所裡進行內部採訪。

雖然說,這個工作應該安排政治處或辦公室的人比較合適,李勃也不知道,這個差事為什麼會落到他頭上。但既然是領導安排的,自然有他的道理,自己陪同採訪也能學點採訪技巧,積累一些生活素材,也就答應了。

政治處主辦的培訓,今天專門請局裡的主管來所裡舉辦學習輔導,聽說還要劃重點。李勃覺得自己考試過關沒有任何問題,有沒有重點,沒有任何影響。

於是,他不管不顧,還是要陪《驛城晚報》的孫記者去隊裡採訪。

孫記者,和李勃年齡相仿,也大不了幾歲。李勃領著去中隊,把情況說明,幾個中隊的隊長都很配合,安排管教幹部叫人,特別要求學員必須有問必答,不能刻意隱瞞。

孫記者提出,儘量安排對駐馬店籍的學員採訪,增強駐地讀者的親臨其境感。

在四中隊,第一個被採訪的對象叫小紅,剛剛過了18歲的法定年齡,就是zmd市區的,家庭條件優渥,父母都是事業單位幹部。

孫記者問:“就你這個條件,你應該有一個很幸福的生活,為什麼還要出去流浪,走上犯法的道路?”

小紅一臉的不屑:“幸福?太幸福了!爹孃為了生個兒子,根本不顧我的感受,冒險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東躲西藏,不惜被開除,弄得我有家難歸,中考落榜,大學夢破碎。流浪啊,流浪!誰願意流浪,誰願意違法,誰願意被勞教?”

這麼一席話,讓李勃和孫記者都沒法回答。

李勃怕出現尷尬局面,急忙讓中隊幹部叫下一個。

第二個接受採訪的叫大花,是一個36歲的農村婦女,說話大大咧咧,嗓門很高:“公安說我犯法啦?俺就是不服!不就是陪別的男人睡覺嘛。俺男人出去打工,一年也沒個音信,也不給家裡寄一分錢,讓老孃我一個農婦帶倆孩子,在窮山溝裡怎麼活?俺也要出去闖一闖,不信活不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