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理由

歐萌萌對婁家的事還是知道一些的,這些日子婁小蛾也常來她家,和她說說心裡話。

婁小蛾和許大茂在領袖回信之前就分手了。那時,婁董求見了周總,原本約定的只有半小時,但因為談得不錯,然後倆人談了一個小時。幾乎就是一拍即合。很多工作也就準備起來。

他們將在大灣,依靠婁董叔叔的婁氏貿易公司,把國內急需的一些設備、重要的物資秘密的轉運回國。但這是秘密的,對外就公開說,他們家在大灣的叔叔讓他們出去繼承財產,不得不走。

許家看他們要走,就忙問他們的婚事怎麼辦。那時,他們的意思就是婚約取消。許大茂無所謂,當初和婁小蛾一塊,也是爹媽的主意,就想找個條件好的。雖說他還挺想跟著去大灣的,但許家爹媽也就更害怕了,他們還真捨不得讓獨子跟著去大灣。他們可不信,婁家能帶上他們,就算帶上他們,他們是去當親家,還是當下人?必須分手,立即分手。

婁家一聽就覺得有點炸毛,他們雖說也正想和許家說取消婚約,還準備給點補償的。結果他們竟然先來說了。這會子,婁家父母就覺得幸虧啊。這會子就看出來了,許家人是靠不住的。

雙方解除了婚約,婁小蛾也不怎麼傷心,和許大茂一樣,感情又不深,她比父母態度還好點。還收拾家裡的東西,想好分配方案,結果這時領袖的回信就來了。而且還在《百姓日報》全文轉載了。

就像之前歐萌萌說的,他們的情況是很有代表性的,領袖這態是必須要表的。畢竟在這種時候,穩定壓倒一切。

於是,這會,婁小蛾想走都走不了。你剛說了你找不到工作,報國無門,現在拍拍屁股就走人,你不是自己尷尬,而是讓領袖尷尬。所以這會子,婁董都不敢讓她走。

再說,他們心裡也明白,他們出去了,京城總歸是要留個人的。只要他們能幫得上忙,婁小蛾在這兒就不會過得太糟。

於是婁小蛾進了街道辦事處做科員,她很熱情,很有些後世傻白甜的性子,很適合這個工作。那麼,王主任去借房子,就兩好合一好了。

至於說把婁小蛾安排進四合院,應該也有婁董的私心,他知道自己和傻柱和婁小蛾的關係不錯。有自己和傻柱護著,婁小蛾應該是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