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我啥都不要


                 「不是分家,是分戶。賈張氏是賈東旭的母親,賈東旭有贍養母親的責任與義務,所以該她得撫卹金,我一分都不會要;而我和賈東旭的夫妻關係,隨著他的死亡,也就結束了。那麼我和賈張氏就更沒關係了!讓兩個沒有關係的人住一塊,不太合理吧?」歐萌萌從從容容的解釋了一下,順便問道,「而且現在有前兒媳婦供養前婆婆的法律規定嗎?」

  大家住嘴了,這個法律上真沒有這個,但是約定俗成裡,兒媳婦在丈夫死後,對婆婆不是該當成自己親媽一樣對待嗎?報紙上天天表揚好兒媳,這不是應該的嗎?

  但馬上,他們就明白了,就是因為沒有這個義務,報上,廣播才要表揚,這就是呼籲!我們法律肯定不能規定的,但我能號召你來學。

  但人家說了,她不是不養婆婆,而是她沒有義務照顧婆婆。就算她頂職了,法律都沒法強制她去照顧婆婆。更何況她說了,她自己出去找工作,撫卹金該婆婆的,她一分也不會要。這哪哪,其實都是說得過去的。

  「那房子呢,你們家只有一間房吧?分戶,你和婆婆分開,房子怎麼辦?你不至於趕婆婆出去吧?廠裡可不能再給你們分房子。」李副廠長管後勤,房子也在後勤一塊,自然要問的。當然,也是一種威脅。

  「那我出租金,您隨便安排個地方,我帶著孩子搬走。等我找到工作,再去租房子,不佔軋鋼廠的地方。」歐萌萌點頭,這個很重要。主要是,賈家那小破屋,真的,兩輩子她都沒住過。也不想住!

  「所以,你的要求很簡單,一,保留工作指標給你長子;二,和前婆婆賈張氏分戶。」楊廠長總結了一下,但態度也不好。他也有媽,想到自己若是早死,親媽就這麼被媳婦嫌棄,想想都氣悶了。

  「對!」歐萌萌點頭,坐下,隨手拿了桌上信箋,把擬了一個協議,又抄了兩份一式三份,自己在乙方處簽了字。把協議再遞給了楊廠長。

  「你前婆婆還沒簽。」楊廠長看了眼,點點頭,知道丙方是前婆婆賈張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