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的癩蛤蟆 作品

第1006章 對於陳明仁的處理決定!


  “真有這種事情啊?我昨天聽人講了,還以為是謠言呢!同志們,我們新一屆縣委班子才配齊沒多久吧?有人就想搞不團結。”

  “這種思想怎麼能有呢?而且是在代市長陳曉磊下來視察工作的期間。現在鵬飛副書記已經掌握了河池街道書記陳明仁在後面亂搞事。”

  “我建議,大家就一起議一議,對陳明仁給個處分得了!不要牽扯到縣委常委層面了,曉霞同志,你覺得呢?”

  邱小池書記這是給了縣長楊曉霞一個臺階下!其實邱小池心裡面也明白,光靠他陳明仁一個街道書記,敢在代市長調研期間亂搞事嗎?

  肯定有人支持,而且這個支持陳明仁的不是別人,正是自己身旁這位風韻猶存的熟婦縣長楊曉霞。

  跟這女的徹底撕破臉,對他邱小池還真沒什麼好處呢!所以,冷處理比較好,先打掉楊曉霞的人,給陳明仁一個處分!這樣以後楊曉霞那幫人就不敢再囂張了。

  邱小池書記這話一說完,只見縣長楊曉霞趕緊就用力地點了點頭。

  “陳明仁這種行為,給我們合米縣臉上抹了黑!我建議,給陳明仁來個嚴重警告,以後再犯這種低級的錯誤,那直接就拿掉他的街道書記職務!”

  “紀委的楊敏書記,您看紀檢監察相關條例有沒有給他上綱上線的條款,要是有呢,就方便多了!”

  “沒有的話嘛,就怕陳明仁到時候不服,四處鬧事啥的。我們合米縣經過這次的事情,在市裡面的形象已經大打折扣了,不能再出什麼別的事情了。”

  楊曉霞縣長明面上是同意給陳明仁一個處理,但是,她直接把這個球踢給縣紀委書記楊敏!

  你縣紀委有相關條例可以定陳明仁的罪,就可以處理!但要是沒有相關的條例做依據,那還是不能亂處理人的。

  “這個我清楚,紀律處分條例裡面,有這麼一條,對於xxx造成重大影響的,單位主要負責人可以給予警告處分!”

  “在xx條例第xx條,楊敏書記,我沒講錯吧!”

  突然,縣委副書記張鵬飛直接就接了縣長楊曉霞的話,這搞得楊曉霞有些震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