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日新 作品

47. 雙屍案(四) 交換殺人

 羅昊派出去核實呂鵬飛等人不在場證明的人回來了。

 “羅隊, 呂鵬飛沒有撒謊,他昨晚的確去他朋友家喝酒了,十點左右到的, 今天早晨才離開。”

 羅昊問道:“他朋友家距離呂大志的家有多遠?”

 “騎車少說也要30至40分鐘。”

 羅昊又問:“他們一直喝到了幾點?其間呂鵬飛有沒有離開過?他朋友有沒有睡著?”

 秦簡明白羅昊的言外之意,就是呂鵬飛有沒有可能把他朋友灌醉, 自己騎車跑回來作案又再回去呢?

 偵查員小劉馬上便告訴了羅昊答案:沒有可能

 “他們一直喝到了凌晨一點多, 由於聊天喝得慢, 所以他們都沒有喝醉,凌晨一點多兩人便睡了。”

 如此看來, 呂鵬飛本人是完全沒有作案時間的。

 偵查員小王也回報了呂麗雲的情況。

 “她昨天的確是夜班, 一直呆在廠裡,沒有離開過。”

 羅昊問道:“她剛好昨天就是夜班嗎?還是跟別人調得班?”

 如果呂麗雲昨天本不是夜班,卻刻意跟別人調了班, 那就有些刻意製造不在場證明的意思了。

 偵查員小王答道:“昨天她剛好就是夜班, 並沒有跟人調過。”

 偵查員小王離開後, 秦簡對羅昊說道:“師父,其實反過來想想,呂鵬飛昇職, 他昨天應該是通知了所有兄弟姐妹,呂麗雲其實是可以跟同事調個班, 過來給呂鵬飛慶祝的, 同事之間偶爾有事調個班不是很正常嗎,她為什麼不調呢, 她的情況又不像呂鵬濤, 剛好趕上了丈母孃過生日走不開。”

 高建業點頭道:“有道理,呂麗雲這個夜班上的確實耐人尋味。”

 高建業感慨的功夫,又有偵查員回報了呂麗華和呂鵬飛的情況, 呂麗華的丈夫、兒子、婆婆都能證明呂麗華昨晚不到九點便回家了,之後便再也沒有出去過,至於呂鵬濤,昨天下班後他的確去了他丈母孃家,後來被他小舅子給灌醉了,後半夜才醒酒。

 四人的不在場證明,進一步證實了,四人的確沒有親自作案的可能性,那麼,現場留下的那半枚陌生人的指紋,便進一步被證實人了,應該是兇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