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蛇怪 作品

第二百五十一章 慶曆新政第一輪風波

慶曆元年七月,第一批考核報告就送入了汴梁。

考成法的新政是在二月份頒佈,由於朝廷給了適應期,於五月下旬各地州府、路府以及御史衙門開始進行核查。

整個核查的流程是這樣,中央朝廷那邊,每個衙門都有三本簿籍,其中一本登記本衙門的事務作為底冊,將一些沒有必要考察的公事進行剔除,放在本部門的檢法案。

本部門內部督查並非後世才有,古代就存在。如三司各司當中都設有檢法案,負責本部門的紀律、督查、以及審問,甚至還有審判和裁決的權力。

檢法案會監督本部門的人員看是否完成了任務,完成一件手裡的簿籍就劃掉一件,沒能按時完成的就交給御史臺那邊進行處理。

然後再造兩本一模一樣的簿籍,第二本放在御史臺負責這個部門的御史手中,與本部門的檢法案進行核對。

今年開始,除了新政以外,御史臺也進行了更別。每個部門有專門懂這方面知識的御史參與,如財政御史、教育御史、工程御史、軍事御史、審官御史、屯田御史、巡查御史等等。

如果某個部門,比如財政部的內部考察出了問題,負責財政部的財政御史就會將情況如實上報給政制院,政制院再給相應沒有完成任務的官員進行處罰。

至於最後一本簿籍自然是放在政制院,以備政制院的人隨時抽查。如此形成了隨事考成的制度,一件事一考成,一個月一考成。

地方上則不同。

雖然也是三本簿籍,但少了內部糾察,卻多了外部監督。

比如一個縣的三本簿籍,一個是在本地縣衙裡,一個是在上級州府衙門,最後一個則是在地方御史司。

一縣之地的工作要向州府彙報,向地方御史司負責。州府衙門的工作向路府彙報,同樣也要向地方御史司負責。路一級則是向朝廷彙報,向朝廷御史臺負責。

這就意味著路一級基本上是與地方御史司共同核查,互相監督,互相協作,對下級的州、縣等部門進行審核,最後再統一向朝廷那邊彙報。

但核查速度肯定沒那麼快。

州府、路府以及各地御史層層調查、層層上報,來回車馬,再在當地實地考察,至少也得一個多月才能查清楚,然後再把結果送到汴梁。

等到汴梁那邊對官員的政績考察結束,基本上也就到了八月份,然後六月份的報告又上來了。

這也是沒有辦法的事情。

古代交通不便,汴梁周邊區域以及運河沿線都還算好的,像廣東、廣西、福建、貴州、江西、四川、陝西、甘肅、山西這樣離河南遠的,能一個月送到都算是不錯了。

不過范仲淹也考慮到了這一點,路一級的官員往往都是朝廷派巡視官員去核查,而偏遠路的下級州府、縣府,路一級的衙門與御史司可以自行處理。

比如說廣西路邕州,也就是後世的南寧市,離開封府兩千公里,正常情況下除非是八百里加急,否則普通公文輸送往往要一月以上。

這一來一回那不扯淡嗎?

所以本地縣一級的事務,路一級的安撫司、轉運司、刑獄司、常平司、御史司就能做決斷。實在決斷不了才會上報,然後再把幾個月的事情彙總,過一段時間報一次。

而且這五監司都有向政制院彙報的權力,地方上還有皇城司,皇城司在路一級同樣有鎮撫所,鎮撫使也負責督查、監督等事務。

因此除非一路包括所有御史、皇城司的人全都叛變成了貪官汙吏。否則正常情況下,一路的高級官員是能夠做到互相監督,對下級部門進行嚴厲考察,不至於因交通問題出現什麼岔子。

等到了七月份,慶曆新政就已經初現成效。

五月下旬考察,汴梁各個部門的內部衙署到六月上旬就出了結果,第一批被處置的官員達到了七百多人。

其中有四百多人居然是貪官汙吏,趙駿查貪腐的漏網之魚。

這些人怎麼落網的呢?

很簡單。

對賬目就是了。

公款虧空,如何填賬?

要麼造假賬,要麼想辦法補上。

及時補上來興許能瞞天過海,可造假賬就難了。

因為以前的官員人浮於事,一來對貪汙司空見慣,二來懶得落實政策,一件事情的跟進和了解幾近於無。

考成法下,御史和各衙署的糾察人員就得刨根問底,比如你這賬目裡哪些不對勁,購買了哪些東西,為什麼沒看到,錢都去哪了,一查保準能查出問題來。

結果就是大量貪官汙吏落馬,這還只是貪官,吏員就更多了。當時全國的吏員數量在五十萬以上,宋真宗曾經一次就裁汰亢吏十九萬餘人。

而光汴梁京城衙門的吏員數量能達到三四萬,不搞貪汙受賄的怕是沒幾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