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好地主:天子元從 作品

第418章 天選之子七千胥


                 第418章天選之子七千胥

  公廨錢並不是唐朝獨創,而是始於北魏,盛於隋唐。

  大唐京司及州縣皆有公廨田,供公私之費,其後以用度不足,置公廨本錢,放貸收息。

  武懷玉捉錢令史出身,還是許多世族嘲諷他的一點,不過武懷玉倒沒太在意這個,不像有些官員,流外吏出身,就成了什麼見不得人的人生汙點一樣,一提那就洩氣。

  比如御史張玄素,隋朝時起家縣尉,但縣尉之前做過景城法曹,更之前則是刑部令史,不入流小吏。

  如今的大理寺卿孫伏伽,還是武德年間的狀元,但他在隋朝做過萬年縣法曹,而那之前,也是地方流外小吏。

  這玩意就好像放後世,某個女人曾經下過海一樣,後來從良了,可要是在公眾場合被人提起就很難堪。

  “陛下,”

  武懷玉站出來回答,“臣讀書,曾看到隋朝工部尚書蘇孝慈就曾向隋文帝進諫,說公廨錢放貸,唯利是求,煩擾百姓,敗壞風俗,特奏請朝廷限制公廨錢的用途。

  後來隋文帝下詔,禁止公廨錢放貸收息,而允許公廨錢在市場上交易買賣。”

  李世民聽了,“還有這事?”

  “開皇年間確實行此政,不過後來大業年間又允許放貸收息了。”左僕射房玄齡對皇帝道。

  “那效果如何,煬帝為何又恢復從前?”皇帝問。

  “因為放貸收息簡單,倍息收益,無需複雜操作,”懷玉告訴皇帝,公廨錢比起交易買賣賺錢,那自然簡單多了,畢竟很多時候,公廨錢已經相當於配給了,直接給富戶們,需不需要都不重要,你只要按期交利息就行。

  公廨錢擾民的地方就是這個,一是衙門往往強行借給富戶,二是公廨錢本來有規定數額,可衙門為了多收息,往往會多弄本錢搭車放貸收息,這本錢既有衙門的公款,也有官吏們的私款,甚至有捉錢令史們弄來的私本,所以往往本來可能一個衙門公廨本錢只有幾百貫,但實際放出去卻有上千甚至幾千貫。

  最後承擔的是那些富戶,甚至是普通百姓,而還不上錢的時候,捉錢令史會用衙門的名義,將他們捉拿逼債,最後損失的還是朝廷官府的名譽信用。

  還有一個問題自然就是捉錢令史靠捉錢,而獲得特別晉升,李世民當皇帝以來,僅長安的捉錢令史,這不到兩年間,就有六百多人因捉錢獲官。

  相比之下,許多其它的吏員,甚至是科舉出身的,想獲官得選,卻還更難。

  雖說捉錢令史要求的是品官子弟,但往往地方衙門為了保證公廨錢放貸的收益,於是選擇商人或市井之徒擔任,這樣雖保證了公廨錢的收益,但卻也讓大唐的官吏隊伍不那麼純潔,畢竟本來工商、刑子那都是不能為官做吏的。

  公廨錢捉錢令史這事,好處確實有,壞處也很多,尤其是壞名聲最後都讓朝廷擔了,好處則是官吏和地方的一些豪強商賈們佔了。

  “如果用公廨錢市場交易買賣,可行?”皇帝問。

  “如果讓官吏入市,參與經營買賣,只怕會更加擾民。”房玄齡直言。

  李世民頭痛的很,這也不行那也不行,可朝廷偏沒有錢,他當皇帝以來,不少官員上奏,說官員俸祿低,希望朝廷增加一些,李世民倒也想加,可哪來的錢。

  “翼國公,你是民部侍郎判度支,執掌國家財政,難道除了發債券,就沒有其它好的辦法提高財政收入了嗎?”

  魏徵說的那些節流,建議是好的,可如今情況下執行起來並不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