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非洲當酋長 作品

第452章 1611年之前沒有聖經


                 一個宗教如果要有普遍流傳性,那肯定是要各種著作進入民間才會有效果。

  比如說道教,一部《道藏》那是兩千年來不斷補充完善,已經成了一套超級道家典籍,自古以來各種道教著作層出不窮;再比如說佛教也是如此。

  古時候的信徒為了表示虔誠,都會手抄經文。

  那麼天主教呢?一個號稱有兩千年曆史的宗教,一直到1611年才允許老百姓去看《聖經》,這就好像有人告訴你:佛教和道教都很古老,但是也就是到了四百年前才有人開始編纂典籍,中間小兩千年大家都是各說各話^

  這根本不符合邏輯!

  那時候誰要把《聖經》外洩出去?

  結果就是死路一條。

  約翰-威克理夫用英文抄了本《聖經》,死後被人刨墳掘墓挫骨揚灰;他的追隨者布根哈斯抄了一本被活活燒死;揚-胡斯抄了一本捷克語《聖經》,被燒死;威廉-廷代爾翻譯英文新約聖經,被燒死……

  這樣的例子真的太多太多。

  那麼為什麼他們不讓老百姓看《聖經》?

  因為在1604年之前!所有的《聖經》都是不一樣的!

  一直到1604年安立甘宗的牧師去拜訪了英國新國王詹姆斯一世讓他確定的權威版本的《聖經》!然後一直1611年,第一版的詹姆斯王的《欽定聖經》才最終確定開始印刷,並且流入民間供老百姓閱讀。

  羅馬教廷的經文卻要英國國王來最終統一編纂,這個事情好像本身就很古怪!

  而且這本《欽定聖經》本身也不可推敲:按照官方說法是這本聖經的90%的內容來自於1560年的民間版本的日內瓦聖經,而這本日內瓦聖經又是翻譯自1516年的伊拉斯謨版本聖經,再往前追溯就要追溯到六卷‘古老’、‘精確’、‘可靠’的希臘文手抄本了,而且這些不管是‘日內瓦聖經’還是‘伊拉斯謨版本’還是‘希臘文手抄本’全部都是絕無僅有的孤本……

  順便再一提,所謂的‘日內瓦聖經’是在1992年發現的,還是在漂亮國被發現的,是‘一位伯爵的遺物’,而且‘根據伯爵家的家庭賬目’證明這確實是1570年購買過一本《聖經》。

  誰特麼的把家裡買本書都會放進賬目裡放上四百年?然後誰有會把人家放了四百年的賬目翻一遍證明這個所謂的伯爵買過一本日內瓦聖經?

  這故事真的很真實……

  西方傳教士從十三世紀的元朝進入龍國,可是一直到1822年才有第一本《聖經》進入龍國,中間這五六百年幹啥去了?

  而且如果自己有人看過聖經的內容,好傢伙,什麼佛教、拜火教、摩尼教、景教、伊斯蘭教都抄了個遍,難道這些宗教都是從上帝那裡分出來的?

  你光抄宗教也就罷了,還抄文化!

  這就真的讓人受不了了!

  如果有人說《聖經》裡有龍國的詩詞歌賦甚至《山海經》是不是會有人覺得他是神經病?

  可是真是真的!

  《聖經》:我夜間躺臥在床上,尋找我心所愛的。我尋找他,卻尋不見。我說,我要起來,遊行城中,在街市上,在寬闊處,尋找我心所愛的。我尋找他卻尋不見。城中巡邏看守的人遇到我,我問他:你們看見我心所愛的沒有。我剛離開他們,就遇見我心所愛的。(出自《舊約-雅歌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