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吾不禁夜 作品

第3052章 adamas(五)

約瑟是一個曾經住在拿撒勒的木匠,門徒之中的拿但業曾那麼評價那座城市“拿撒勒還有什麼好的嗎?”。

雖然拿撒勒確實不是個“善地”,但至少不像所多瑪那樣,在上帝決定將它毀滅之前,派天使讓城中的義人亞伯拉罕帶著一家離開。

羅馬的《十二銅表法》中有這樣的記錄:對畸形的嬰兒,應即殺之。

父親創造了你,就有權力毀滅了你。

約瑟只是耶穌的養父,這一點全城的人都知道,瑪麗亞是懷著孕嫁給他的。

聖經中關於約瑟的描述不多,除了他本打算偷偷解除婚約。

或者這樣說,養子要變成什麼樣的人,養父是不能像擁有親權的父親一樣管束的,如果母親有親權的話,也可以管教不聽話的孩子。沒有親權她也不能打罵,他們只能提供住處和食物給孩子。

古羅馬的父親理論上會把孩子帶在身邊,手把手地教他們人情世故、公務處理等。但父親要是忙著飲宴,忽然有天兒子被帶到他的面前,他可能一時半會兒還認不出那個少年是誰。

現在這個孩子快成年了,面臨職業選擇,從軍或者去元老院,這需要父親的同意。

監護人只能給孩子提供建議,就算他的選擇他們並不滿意。

基於對未成年人的人身保護,三年級以上的學生去霍格莫德需要監護人簽字,“同意”未成年人去霍格莫德。

這段時間的學生實際上是完全不受控的,因為霍格莫德不是學校的監管範圍,幸好截止到目前為止沒有出現過事。

三把掃帚的黃油啤酒很受歡迎,不過它最初的時候還是酒,那時它還是“一把掃帚”。

接著阿不思鄧布利多幫羅斯莫塔夫人改良了配方,讓黃油啤酒喝多少都不會醉,更適合小巫師和他這樣嗜甜的人,也避免了小巫師們喝醉了出現安全事故。

那為什麼不乾脆不放啤酒?

這是個好問題,也許是因為黃油啤酒是魔法世界的飲料,不放啤酒的黃油啤酒怎麼能稱為“啤酒”?

多一些工序能讓普通的酒變得充滿“魔力”,熬製魔藥和拿著魔杖施咒的體驗是不一樣的。

越往霍格莫德走,越能看到尖叫棚屋,那裡曾經是作為女教師的宿舍使用的。

它是一種捐贈,是熱心於教育事業的人捐給學校的,它並不在圍牆和保護魔法圈起來的範圍內,卻也算是學校的產業。

在教皇格里高利九世的敕令中曾鼓勵信徒們以捐贈遺產的方式獲得救贖。

在末日審判之際(thedayofharvest),唯有盡力施以善行,追隨上帝之路,先播種於人間,再收穫於天堂,才能獲得上帝更大的饋贈。而那些未虔誠施以遺贈的人,拒絕遵守以上之勸告,將不再被視為聖徒,並終將被埋葬在不潔之地。相似的命運也將降臨到那些死時未立遺囑的人,由於他死前未能盡力施以善行,那麼教會將獲得其財產的管理權,確保其能獲得救贖,並有權將部分財產用以“虔誠事業”。

以前的人覺得救贖是重要的,不僅早早就準備好了自己的葬禮,並且還會捐贈一筆錢給教堂。

教皇亞歷山大三世曾在1170年下敕令,除非有神父在場,否則所立遺囑會被視為無效,任何凡俗公證人在沒有神父在場的情況下起草的遺囑,將被處破門律,也就是開除教籍。

而教會對遺囑的認證有特殊的管轄權,捐贈或遺贈給教會用於“虔誠事業”被視為減輕煉獄痛苦最可靠的辦法。十字軍也會以極低的價格把土地賣給教會,以籌措軍費,以土地為抵押,向教會申請的貸款,很多情況下也會因為倒債被沒收。這些落到了教會手裡的土地被稱為“死手”,因為它們絕大多數情況下是不會再在市場上流轉了。

葬禮敲鐘是要收費的,各個地方不一定,敲一次1先令也有可能。

停棺的位置也有不一樣的收費,亨利八世在1529年起草了《規範教士徵收喪葬費的法案》,教士不得向動產少於10馬克的死者徵收停屍費,不得超過常規費用。